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绿色通道”入学实施办法
第一条“绿色通道”是允许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缓交学费情况下先办理入学手续的政策,是确保每一位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的有效措施。为进一步加强和保障“绿色通道”执行力度,简化“绿色通道”办理程序,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内容和河南省精准扶贫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运行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被我校正式录取的全日制专科学生。
第三条 我校“绿色通道”坚持实事求是,简便快捷,公开、公平、公正的工作原则。
第四条 “绿色通道”申请条件:
1.革命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因公牺牲人员子女、见义勇为牺牲人员子女;
2.扶贫部门建档立卡的精准扶贫家庭子女;
3.家庭经济困难的孤残学生、残疾人员子女、单亲家庭子女;
4.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农村特困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学生;
5.家庭主要成员中有重病患者且丧失劳动力,无经济来源或无充足经济来源,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者;
6.家庭经济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其它一些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者;
7.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
第五条“绿色通道”申请及审批程序:
1.各系(院)设立“绿色通道”工作站,负责办理相关事宜;
2.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凭《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新生入学通知书》、《高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单》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在报到现场向所属系(院)提出申请;
3.各系(院)负责审批并备案申请学生信息,开具证明材料为学生办理其它入学手续。
第六条学生入学后,学校按相关规定进一步核实学生困难情况,并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别通过国家助学贷款、教育精准扶贫措施、勤工助学、社会资助、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不同方式给予相应资助。
第七条各系(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出的办理要求,要提供积极、主动、热情的服务,除允许其缓交相关费用先行办理入学手续外,还要指导、帮助学生解决生活中存在的其它困难。
第八条本办法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学校原有规定同时废止,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