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
为了深入贯彻国家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
署,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
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我省高校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功能体
系建设,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河
南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准确把握新形势下高校就业创业指导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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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工作的内涵和特点,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体制机制,
推进高校毕业生人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
推动各方资源协同支持高校就业创业工作,强化精准指导服务,
不断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努力促进毕业生实现更高质
量就业、成功创业,更好地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就业与创业并重,坚持指导与服务并重,坚持校内与校
外并重,坚持当前与长远并重。
(三)工作目标
——毕业生就业创业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
创业观念进一步转变,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就业创业能力进一
步增强。在校学生和毕业生创新创业实践人数显著增长,毕业生
到基层就业人数持续增加。毕业生所学专业与就业岗位对口率进
一步提升,就业流向更加合理,就业质量进一步提高。
——高校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工作机制不断完
善,队伍结构更加合理、专业化程度明显提升,信息化水平持续
提高,精准服务能力逐步增强。“四位一体”创新创业服务体系进
一步健全,高校与地方、教师与学生结合的更加紧密,涌现出一
批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水平高、社会声誉好、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满
意度高的示范性高校。
——高校就业创业评价预测机制更加完善。初步建成以国家
级、省级、校级就业市场(创新创业实践基地)为主渠道、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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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专学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云平台为补充,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状况动态监测机制。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状
况第三方评价机制更加科学,人才需求预测机制和就业质量年报
制度更加完善,为政府统筹决策、高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及学科
专业结构调整等服务的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任务与措施
(一)加强高校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工作
1、完善全程化的就业创业教育体系。各高校要按照教育部
《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学要求》和《普通本科学校
创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试行)》,修改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建立
贯穿于整个大学教育期间的职业发展和就业创业指导课程体系,
将创新创业教育纳入每位教师教书育人职责范围。切实将大学生
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创业基础课作为必修课列入教学计划,
并给予学时学分保障。紧密结合国家发展战略、学校专业特色、
行业发展趋势、学生实际需求开设就业创业类的校本选修课程,
深入开展个性化辅导与咨询,不断增强就业创业指导的针对性和
时效性。加强校内实验室、研究中心等各类平台和学科孵化功能
建设,服务学生创新精神养成和就业创业技能提升。我厅将建立
全省高校就业创业指导课程建设定期督查机制。
支持高校加强就业创业课程及学科建设,鼓励高校积极申报
职业发展教育专业。深入推进就业创业类课程考试考核和教学评
价机制改革,探索引入导师制、“翻转课堂”、小班授课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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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课程教学质量水平的不断提升。加大省统编就业创业指导系
列教材研发和推广力度。将就业创业类课程建设纳入高校教学质
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2020 年底之前全省将以课题形式建设
40 门省级就业创业类慕课,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2、健全专业化的就业创业培训体系。我厅将会同有关部门
持续加强全省高校就业创业指导队伍培训工作,努力构建以国家
层面培训为引领、省级层面培训为主渠道、学校层面研训为基础、
社会层面培训为补充的开放灵活的高校就业创业指导队伍培训
体系,确保完成 3000 人次的培训任务,努力培养打造一支结构
合理、专兼结合、高素质、专业化、职业化的就业创业指导工作
队伍。建立高校就业创业专家数据库,2020 年底之前遴选认定
50 名省级高校就业创业指导名师,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
式,广泛组织开展公益性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各高校要将就业创
业指导队伍培训纳入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整体规划,每年至少组织
1 次校内全体就业创业指导人员基础性培训,同时要积极选派人
员参加国家级和省级集中培训。加大学生培训力度,主动与培训
机构衔接,持续组织大学生参加创业培训和就业能力提升培训,
并作为就业创业课堂教学的有机补充纳入年度教学计划,保障培
训时间和场地。支持高校自主编制专项培训计划,或与有条件的
教育培训机构、行业协会、群团组织、企业联合开发创业培训项
目,确保每一个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在校大学生都有机会获
得创新创业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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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设便利化的就业创业供需平台。积极融入社会人力资
源市场服务体系,加快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常设市场建设,充分
发挥“全国毕业生就业市场河南分市场”的引领作用、省级毕业
生就业市场的示范作用和高校校园就业市场的主渠道作用。各高
校要加大市场拓展力度,主动服务国家发展战略,不断拓宽毕业
生就业渠道。要创新工作方式,积极组建各类毕业生就业信息服
务协作体,运用“互联网+”技术,促进就业岗位信息共享,着
力为求职大学生、高校和用人单位搭建专业化、常态化、便利化
的双选平台,使 80%左右毕业生离校前实现就业。
依托河南省大学生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基地,加快省级大学生
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同时,推动有关部门依托区域内高校建
设大学生创新创业协同服务平台,鼓励社会资源参与平台建设,
为创新创业大学生提供“一站式、便利化”的综合服务,健全地
方、高校、教师、学生“四位一体”协同共建的大学生创新创业
服务体系。各高校要主动整合各方资源,加快创新创业实践基地、
众创空间、科技园等建设,广泛开展创新创业大赛、创业典型事
迹报告、创业沙龙等实践活动,提供培训、融资、项目推广、成
果转化等方面的服务,努力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提升创业综合
素质。各高校要积极创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鼓励高
校等有关单位积极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示范基地。
4、开展精准化的就业创业帮扶服务。各高校要完善省、校、
院(系)、班级四级联动的就业创业统计机制,按照教育部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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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就业状况统计指标体系,做好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分析与上
报工作,并逐级加强核查,准确了解每一位毕业生的就业创业状
况和意愿。加强有就业意愿尚未就业和暂不就业等未就业毕业生
统计工作,准确收集上报未就业毕业生手机、电子邮箱、QQ 号
码和未就业原因,开展个性化指导服务。为参军入伍、到基层和
国际组织等工作的大学生提供精准辅导,稳妥开辟境外就业渠
道。同时要结合国家扶贫攻坚战略,加大对就业创业困难毕业生
的帮扶力度,准确掌握家庭困难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少数民族
毕业生、农村生源毕业生等各类就业困难群体的具体状况,实行
“一生一策”动态管理。积极协调配合人社、财政等部门,做好求
职创业补贴申请和发放工作。对离校时有就业意愿尚未就业毕业
生,要及时与人社部门联系,做好信息衔接和服务接续工作,做
到求职有人管、服务不断线。
(二)健全就业创业工作评价预测机制
1、健全就业创业状况第三方评价机制。各高校要贯彻政府
管教育、学校办教育、社会评教育“管、办、评”分离的新要求,
健全毕业生就业创业状况第三方评价机制,不断完善就业创业工
作考核指标体系。组织分析研究影响毕业生高质量就业创业的因
素,持续开展就业状况、就业质量、就业特色、校友评价、求职
分析、创业情况等第三方调查评价。进一步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
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在每年年底前编制和发布就业质量年度
报告,将创新创业相关情况以及毕业生有就业意愿尚未就业、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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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暂不就业等内容纳入就业质量报告。把就业状况作为高校本
科教学工作评估的重要指标和高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
的核心指标。健全招生-人才培养-就业反馈联动机制,积极发挥
毕业生就业创业状况对教育教学和就业创业指导服务等方面的
反馈作用,切实将就业与专业调整、招生计划、人才培养、经费
拨款等挂钩,努力实现人才培养、社会需求和就业的良性互动。
2、建立毕业生人才需求分析预测机制。我厅将会同有关部
门探索面向用人单位开展对高校毕业生学历、专业、技能、数量
等需求调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需求情况及其变化趋势进
行阶段性、滚动式分析预测。结合用人单位吸纳毕业生就业情况
进行综合分析,预测社会人才需求状况和职业能力标准,为制订
高等教育发展规划、调整高校学科专业结构、改革人才培养模式
提供参考,超前部署重点产业相关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计划,满
足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的需要。各高校要主动联合当地政府加强
与用人单位的联系,了解掌握用人单位短、中、长三个时期的用
人规划和对不同学历层次、不同专业毕业生需求情况,并组织力
量进行分析预测,促进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对接,推动
高校毕业生人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学校服务区域经济社会
发展的整体水平。
(三)实施就业创业工作信息化工程
完善省大中专学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云平台功能,丰富和拓
展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微信公众号等服务内容,建立全省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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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招聘和求职信息网络共享平台。在整合现有公共服务平台和
资源的基础上,建设全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服务网,努力提高就业
创业工作信息化水平。各高校要重视就业创业工作信息化建设,
主动与我省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云平台结合,着力完善以校内毕业
生就业创业信息网为基础、移动终端为补充的智能化就业创业工
作信息平台,将学生就业创业意愿信息数据库与用人单位岗位需
求和机构孵化投资意向信息数据库进行对接,智能化匹配学历、
专业、岗位、地域等重要信息,实现就业创业信息线上线下同步,
为供需双方精准推送有效信息,逐步加快就业创业工作信息化、
智能化步伐。
(四)加强就业创业工作机构建设
1、健全就业创业工作机构。各高校要进一步健全就业创业
指导服务机构,加强制度建设和创新,形成科学合理、高效便捷
的工作模式和运行机制,创建示范性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高
校校级专职就业工作人员数量与应届毕业生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1:500,校级专职创业工作人员数量也可参照此标准。同时,要
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员工参与就业创业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推荐毕
业生就业或辅导学生成功创业。各高校要设有招聘专用场地,主
要为用人单位与在校学生进行供需见面、双向选择活动提供场
所,其使用面积按毕业生规模计算,1000 名以下的要达到 200
平方米,每增加 500 名毕业生增加 50 平方米。
2、建立就业创业教研机构。各高校要加强就业创业课程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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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研机构建设。要根据专任为主、专兼结合的原则,按照学生
人数以及实际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的需要,合理核定专任教师
编制,配备足够数量和较高质量的就业创业课程教师。要积极聘
请政府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领域的有关专家担任
学校兼职就业创业指导教师。健全高校就业创业指导人员到企业
挂职锻炼制度。要支持就业创业指导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
作,按照“按岗申报、按岗评聘”原则,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中充
分考虑就业创业指导教师的工作性质、工作业绩,在安排职称评
审名额时,创造条件予以适当倾斜,每年为申报创业就业指导专
业职称的人员分配一定的高中级名额,努力建成一支结构合理的
就业创业指导教师队伍。
(五)加大高校就业创业工作资金投入
各高校要继续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
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的意见》(教学〔2007〕823
号),切实将就业创业工作经费纳入学校的年度预算,并按照不
少于本年度全校学生所交学费的 1%予以重点保证和落实,专项
用于毕业生就业指导、教研、培训、市场调查、信息交流、供需
见面、就业帮扶、创业扶持、档案户口管理、办公条件等改善日
常工作和一些大型招聘活动,不得挪作他用。同时,要主动联系
企业、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天使投资人等,依托校友会、校企
合作平台等以多种方式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专项资金(基金),
加大对创新创业大学生的资金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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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要求
(一)健全协调机制。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各高校要健全
由学校主要领导负责的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落实本
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工作,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明确目标
任务、进度指标、政策措施、责任分工和完成期限。建立就业创
业工作主管部门牵头,学工、教务、共青团、科技、财务、人事、
后勤等部门参与的协作机制,每年对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并跟踪
监督工作进度,确保本意见落实到位。
(二)加强绩效考核。各高校要把本意见落实情况作为高校
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以既定目标、进度、任务
是否完成,政策措施及课时、学分是否落实到位,从事就业创业
教学、指导、服务等是否计入工作量,大学生就业创业是否得到
指导帮助等为考核重点,定期进行绩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及时
向我厅汇报,我厅将在高校自查的基础上进行抽查。
(三)加强舆论宣传。各高校要继续加大对国家和我省鼓励
支持大学生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宣讲力度。围绕“一带一路”、“国
家粮食生产核心区”、“中原经济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
区”、“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
验区” 等重大发展战略的实施,向国家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
大工程、重大项目输送毕业生。结合实施“中国制造 2025”和
“互联网+”行动计划,引导毕业生到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
和现代农业等领域就业创业。同时,本意见执行过程中取得的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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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成效、经验和工作创新,以及大学生就业创业典型事迹,各
高校要通过大众媒体予以广泛宣传,积极营造促进就业创业工作
的良好氛围。
2016 年 12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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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 年 12 月 13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