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我院团的基层建设,进一步增强团组织内部活动,推进团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正规化,依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章程》及学校团委有关规定,从我院共青团工作实际出发,制定本量化考核实施办法。
第一部分 支部建设
1、各支部在规定换届时间以外,需要调整团干时,应按照选举规则写出书面申请,经辅导员签署意见,报院团总支,经批准后方可进行调整,并将调整结果报团总支组织部。若支部不经批准,随意更换宣传委员或组织委员扣该支部2分;随意更换支部书记扣3分。
2、各支部每学年按计划发展新团员一次,不按期发展新团员的支部,少一次扣3分。团员发展必须按照《团章》第一章第四条规定进行。对于在工作中违反规定程序,对有关材料未加审查,造成工作失误的支部,一经发现扣3分。
3、支部在每学期开学后三周内制订出本支部学期工作计划并上报团总支,无计划扣3分,不按时上报扣1分。
4、“推优”工作每学期集中开展一次,各支部申请入党的团员人数,应达到本支部符合入党条件团员总数的50%,对于不按要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推优工作的支部扣2分;在工作中违反推优程序,不能公平、公正推荐候选人的,一经查出,扣该支部3分,并取消该支部本次推优资格。推优工作材料上报不规范、不完整、不及时的支部,扣1分。
5、团费收缴要严格按照《团章》及团中央《关于团费交纳和管理使用规定》要求进行,迟交一个月扣支部1分;无故半年不交者,扣该支部3分,少交每人每次扣0.5分,并按《团章》处理。
6、各团支部要做好材料上报统计工作,未按要求填报,统计失误扣该支部1分;不积极配合、不按时上报的扣2分。
7、对于院团总支临时分配的工作任务,各支部能够积极接受,圆满完成的给该支部加2—5分,对于拒不接受或敷衍了事的扣该支部2—5分
第二部分 会议考勤
8、由团总支召开的会议,迟到、早退每人次扣0.5分,缺席每人次扣1分。
9、由团总支组织的各种培训或政治学习活动,迟到、早退每人次扣0.5分,缺席每人次扣1分。
10、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者,需到召集会议的团组织负责人处请假,未被批准而擅自不到或离开者按旷会处理。每人次扣1分。
11、迟到、早退、无故不参加会议,在一学期内累计超过3次者,在年终各类评优中取消其评选资格。
第三部分 团日活动
12、团日活动每两周一次,定于每第二周周二,各支部在每次团日活动前周一向团总支提交本次活动计划,说明活动的主题、形式,超过规定时间扣0.5分,不交扣2分。
13、严格按计划开展团日活动,主题由各支部自主拟定或统一拟定。电教、户外活动每学期不能超过两次,团日活动检查将以各支部提供的计划为依据,主题与计划不符者1分,形式与计划不符者扣1分。活动开展较好者,视其效果加1—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