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和改进教研活动,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加强和改进教研活动要遵循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教育法规和学校关于教学工作的指示精神,以提高教学质量为出发点和归宿,以规范教研活动、增强教研活动的效果为目的,坚持教育学的基本原则,坚持以教研促教学的原则,坚持每位教师均须参加的原则,力求将我校的教研活动开展得深入扎实、卓有成效。
二、教研活动的组织
1.教务处根据学校的指示精神,在宏观上规化指导教研活动,制定教研活动的规范性文件。
2.各系部根据教务处的统一布置,结合本部门具体情况,制定教研活动的实施方案。
3.各教研室根据系部的实施方案制定本室教研活动的详细计划并组织实施。教研室主任是本室教研活动的具体责任人。
每位教师(含专职教师、兼职教师、外聘教师)均要积极参加任教课程所在的教研室的教研活动。在活动中,要严谨认真,按课堂教学的有关规定办事。
原则上每个教研室每学期要举行集体教研活动3—6次。每次时间不少于一个小时。
三、教研活动的内容
1.研讨任教课程的知识体系,在总体上形成对本知识体系的统一认知;
2.研讨任教课程的重点、难点、疑点,集思广益,探索破解途径;
3.研讨如何处理教材内容,讨论教材内容的取舍加减,确定教学进度与教材建设;
4.研讨教学计划、教学大纲以及题库的有关问题;
5.研讨教学方法、教学原则等有关问题;
6.研讨教学改革、课程改革等有关问题;
7.研讨寓德育教育于教学中、教书育人的有关问题;
8.研讨考试、考核等有关问题。
9.研讨教学工作的其它问题。
四、教研活动的考勤及考勤结果处理
对教研活动要严格考勤,此项工作以教研室为单位由教研室主任完成。
1.各教研室建立考勤登记表,登录任教本教研室所辖课程的所有教师(含专职、兼职、外聘)的名单;
2.各教研室制定严格并便于操作的考勤制度;
3.严格认真地进行考勤,考勤的项目分“无故不参加”、“请假”、“迟到”、“早退”等4类。
考勤结果作为“任课教师教学工作评价体系”的内容之一,计算成绩。每学期末各系部要汇集考勤结果,报教务处。未参加或参加教研活动时间不足者,要弥补,缺多少补多少。
五、教研活动成果的落实
每次教研活动均要有成果,由教研室主任负责整理并组织落实。
1.每次教研活动要有详细记录,由教研室主任或指定人员完成;
2.每次教研活动要形成文字形式的“教学指导”(不少于300字);
3.由教研主任组织实施“教学指导”。
下次教研活动时,要将上次教研活动实施意见的落实情况汇总存档备查。
未尽事宜,教务处会同各系部征求教研室及教师意见后,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