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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医专国际教育学院规章制度汇编(修订版)

作者: 时间:2023-04-19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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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党务思政制度

1.外事国教党总支工作制度

2.外事国教党总支中心组学习制度

3.外事国教党总支德育工作制度

4.南阳医专国际教育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5.南阳医专国际教育学院党政联席会制度

6.外事国教党总支组织生活会制度

7.外事国教党总支重大事项听取群众意见制度

8.外事国教党总支联系群众制度

9.外事国教党总支发展党员工作规程

10.外事国教党总支党员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

11.外事国教党总支“三会一课”制度

12.外事国教党总支及二级支部分工职责

13.外事国教党总支党务公开制度

二、行政管理制度

1.国际教育学院党总支书记工作职责

2.国际教育学院院长岗位职责

3.国际教育学院教学管理副院长工作职责

4.国际教育学院学管副院长工作职责

5.国际教育学院党政办公室工作职责

6.国际教育学院教学办主任工作职责

7.国际教育学院学工办主任(团总支书记)工作职责

8.国际教育学院教研室主任工作职责

9.国际教育学院教师及外国文教专家工作职责

10.国际教育学院辅导员工作职责

11.国际教育学院班主任工作职责

12.国际教育学院领导班子工作制度

13.国际教育学院领导值班制度

14.国际教育学院三级值班制度

15.国际教育学院请销假制度

16.国际教育学院院务公开制度

17.国际教育学院奖励性工作量绩效工资二次分配方案

三、教学管理制度

1.国际教育学院教师听课制度

2.国际教育学院任课教师考核暂行办法

3.国际教育学院雅思教研室工作管理制度

4.国际教育学院语音室教师使用条例

5.国际教育学院教师请假管理办法

6.国际教育学院教学评价制度

7.国际教育学院教学任务分配及教学管理办法

8.国际教育学院教案书写管理规定

9.国际教育学院实验课教学组织管理办法

10.国际教育学院实验室管理办法

11.国际教育学院实验室安全制度

12.国际教育学院学生实验守则

13.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师出国培训管理制度

14.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派交换生到菲律宾EAC学习管理规定

15.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

四、学生管理制度

1.国际教育学院班级纪律量化考评细则

2.国际教育学院学生公寓安保工作管理规定

3.国际教育学院生活部卫生检查评比细则

4.国际教育学院个人量化评比标准

5.国际教育学院学生团体管理暂行规定

6.国际教育学院学生操行量化规定

7.国际教育学院学生请假管理规定

8.国际教育学院学生公寓卫生量化细则

9.国际教育学院共青团工作量化考核实施办法

10.国际教育学院英语学习班管理制度

11.国际教育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咨询及投诉管理制度

五、评优评先制度

1.国际教育学院人事考核制度

2.国际教育学院优秀辅导员和优秀班主任评选方案

3.国际教育学院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候选人评选办法

4.国际教育学院学生评优评先工作监督制度

 

 

 

 

 

 

 

 

 

 

 

 

 

 

 

外事国教党总支工作制度

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严格党员教育和管理,根据校党委要求,结合党总支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组织生活制度

严格执行“三会一课”规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每两个月安排上一次党课。每年根据上级部署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自觉坚持党日活动制度,每个党员都要自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应无故缺席。党总支要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集体领导制度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党的自身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利益方面的重大问题,以及上级规定应由党总支集体决定的问题,都应提交党总支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不得由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三、党内表决制度

决定党内重大问题时,要召开党总支党员大会或支委会进行表决。表决时要遵循党内表决制度,不论赞成还是反对,执行一人一票表决制,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做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情况向上级党委报告,请求裁决。

四、组织生活会制度

党总支每年按上级党委规定时间召开支部委员组织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前要做好准备工作,根据上级党委的要求和实际情况,确定会议的主题、内容、时间,向上级党委报告,并通知每个支部委员;支委之间相互沟通谈心;广泛征求各党小组、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会议期间要学习有关文件,统一思想认识。会议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与会的支委畅所欲言。会议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要认真制订整改措施,切实加于解决。会议要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后将会议记录和会议情况报送上级党委。

五、交纳党费和请假制度

党员每月按规定标准自觉向党总支交纳党费。党员外出半个月以上或因故未能参加党总支活动,必须向党总支请假。对党员无故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要及时给予帮助教育。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视为自行脱党。党总支应当决定予以除名,并报上级党委批准。

六、党总支委员分工联系制度

建立党总支委员分工联系制度。党总支委员要按分工联系二级党支部、党小组。联系人要根据党员的具体实际,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帮助党员排忧解难;对于联系对象的情况要定期向党总支汇报,党总支要进行督促和检查。

七、换届选举制度

党总支换届选举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进行,要切实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

外事国教党总支中心组学习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领导水平,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以更好地适应学校和国际教育学院各项工作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组织

外事国教党总支成立理论学习中心组。中心组组成人员:支委领导班子成员、支委委员。党总支书记张少羽同志任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党总支副书记李弋同志任副组长。中心组的学习准备、服务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二、学习时间

平时以自学为主。理论学习中心组每月至少集中学习一次,全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2次。集中学习期间,实行考勤登记,严格请假制度。每因特殊情况未能到课的需向学习组长请假,事后按学习计划进行补课。

三、学习内容

学习内容按照当年上级党组织关于理论学习的要求和支委年初的学习计划确定。要认真学习中央、省委、校党委的重要文件,同时结合时事政策、本工作实际和干部的思想实际,把学习政治理论与学习现代科技、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等知识结合起来,拓宽知识面,努力培养复合型的领导干部。

四、学习形式

坚持自学和参加组织决定的政治理论培训。日常学习以认真研读原著为主,辅以邀请专家、学者、领导作专题讲座、报告和进行电化教育、上党课等。集中学习期间以研讨和重点发言为主。每次学习围绕一个主题进行。要不定期地安排中心组成员给党员干部作理论辅导,以带动基层同志的学习,同时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年终,要在各成员自我检查的基础上,由组长对学习情况做出总结。

五、学习要求

1、要充分认识加强理论学习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干部对自己肩负的新的重任要有高度的自我意识,深刻认识加强自身理论学习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变“要我学”为“我要学”,努力培养自觉学习的良好习惯,力求学得多一点、精一点、深一点,使自己的理论素养和新的形势任务、要求相适应。

2、要增强理论学习的针对性,制订具体、可行的学习计划。每年都要对中心组的理论学习制订计划,对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应重点解决的问题及学习形式做出科学的安排,使各成员做到心中有数,并抓好落实,提高理论学习的质量和效果。

3、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和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理论学习要紧密联系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联系国家教育学院管理工作的实际和干部自身的思想实际,进行理论思考,把学习理论与指导工作、解决问题、改造主观世界结合起来,力求开创中外合作办工作新局面。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树立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理论学习中,还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敞开思想,各抒己见,努力营造认真学习的风气,民主讨论的风气,积极探索的风气,求真务实的风气,努力做到理论与实际、学习与运用、言论与行动相统一。

4、加强对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领导。要把加强理论学习作为党要管党、推进党建工作的一项根本任务来抓。建立理论学习的领导责任制,坚持一级抓一级。党总支书记是中心组理论学习的第一责任人,不仅要带头学习,还要不定期了解其他成员的学习情况,对学习提出明确要求,做出总体规划和安排。

 

 外事国教党总支德育工作制度

一、建立健全书记负责德育工作制度,成立由书记挂帅、国际教育学院各职能处室负责人参加的德育领导小组。

二、把德育工作摆在学校工作的重要地位,整体规划国际教育学院德育工作目录。

三、加强国际教育学院的环境建设,美化育人环境,强化服务体系建设。

四、制定国际教育学院工作守则,加强职业培训,开展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

五、开展体、美、劳等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将德育工作与美育工作相渗透,促进学院教师素质协调发展。

六、制定德育评估方案,提高学院教师员的工作积极性和服务水平。

南阳医专国际教育学院

党政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根据中央、省市和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结合当前实际和国际教育学院工作情况,特制定本责任制。

一、责任内容

   (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起带头作用,并对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领导班子正职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自觉以上级党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规定规范自己的行为。

   (二)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上级党委和学校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

   (三)领导班子正职坚持两项申报制度、做到个人收入公开。

   (四)坚持"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凡与群众权益关系比较密切的事,坚持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公开,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五)党政班子成员经常分析本学院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研究制定本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部署本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

   (六)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及时传达上级党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指示精神,对教职工进行反腐倡廉教育。

   (七)定期召开班子组织生活会,并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要内容之一,开展自查自纠,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八)支持、协助纪委、监察审计处查处违纪问题及案件。

   (九)凡工作需要接待的客人,坚持节俭的原则,不搞超标。

   (十)管好用好各种经费,加强管理,堵塞漏洞。

(十一)直属支部委员要过好双重组生活,坚持每学期一次民主生活会制度,将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内容之一。

二、检查考核

   (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统筹安排,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总结。

   (二)班子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为每学期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年终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

   (三)负责对国际教育学院的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工作与干部考核工作和年度干部述职相结合。

   (四)对干部、党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情况的考核结果,作为对干部、党员的业绩评定、奖励、惩罚、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三、责任追究

   责任追究按照《南阳医专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有关条款执行。

 

南阳医专国际教育学院

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为了加强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范和完善学院重要问题议事规则和程序,提高决策的规范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订本暂行规定。

一、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的性质和参加人员

在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是学院党政班子集体研究和决定学院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和大宗资金使用等重要问题的会议,是对学院改革、建设和发展进行有效管理的决策机制和重要形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成员一般由党总支书记、副书记、院长、副院长组成。根据工作需要,学院办公室主任、学工办主任、团总支书记、教学办主任、党小组长、教研室主任、学术(学科)带头人等可以列席会议。

二、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的工作原则和议事范围

学院重大问题和重要工作必须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对议题进行集体讨论决策,个人或少数人无权决定学院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具体议事范围为:

1、学习传达贯彻上级和校党委、校行政的指示、决议、决定,研究制定实施意见,解决在贯彻过程中遇到的重要问题。

2、研究学院党政年度工作计划的制订,并对年度工作进行总结。

3、研究制定学院的发展规划和有关制度。

4、研究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方案、专业设置、师资队伍建设、教学改革、教研科研和实施质量工程等问题。

5、研究人才引进、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教职工考核与奖惩、外出进修、攻读学位等问题。

6、根据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研究干部人事工作。

7、研究学生教育、管理中各项奖励、奖助学金评定、贷款、问题。

8、研究审定学院年度经费预算,大宗资金使用,收入管理办法和分配方案,设备采购计划,教学、科研、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及考核等问题,通报经费收支等情况。

9、研究学院决定奖惩及学校要求学院审核或推荐的各项奖励的集体和个人名单。

10、研究学院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稳定工作以及突发性重大事件中的重要事项。

11、其他应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和问题。

三、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的时间和议事程序

1、学院党政联席会议一般每两周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

2、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议题由党总支书记或院长在调查研究和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并协商取得基本一致意见后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根据会议的中心议题确定会议主持人,以党务工作为主的会议由党总支书记主持,以行政工作为主的会议由院长主持,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召开且正职又不在学校时,也可由副职主持。

3、出席会议的成员不足应到会人员的三分之二时,一般不举行会议。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成员,需向会议主持人请假。不能出席会议的成员,对会议议题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会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4、党政联席会议议事时,凡涉及到参加会议成员本人及其亲属的职务聘任、职称晋升和奖惩等问题时,本人应回避。

5、重大事项或重要问题提交联席会议讨论之前,要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和各项准备工作。

6、党政联席会议议事应一事一议,由提出议题的人员作简要说明,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

7、与会者对某个议题意见分歧较大时,会议应暂缓作出决定。待会后继续调查研究,进行充分论证,酝酿或交换意见后,重新提交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8、院党政联席会议形成的决议,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经应出席会议人员总人数的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个别有不同意见者,可以保留或向上一级组织反映自己的意见,但行动上必须顾全大局,认真执行会议决定。

四、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决定的落实

1、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由学院办公室主任负责记录,并整理成会议纪要,经会议主持人审阅签字后存档备查。

2、凡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集体作出的决定,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全体成员应按各自分工,切实负责,主动配合,保证落实。

3、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由各分管负责人负责具体实施,并将实施情况或结果向党政联席会议报告。党总支书记、院长要做好指导、协调工作。

4、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应根据决定的内容,向学校有关领导汇报,或向本院教职工通报,做到决议公开和实施结果公开。

五、附则

1、本暂行规定由学院党总支负责解释。

2、本暂行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外事国教党总支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组织生活会是党总支或党小组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活动制度。党总支(党小组)组织生活会一般半年召开一次。

二、  二、组织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是:检查支部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上一次组织生活会所制定的改进意见的落实情况。

三、  三、通过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交换意见,沟通思想,互相帮助,达到纠正缺点、错误,消除分歧,增进团结,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目的。

四、  四、党总支或党小组召开组织生活会,部分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代表可以列席。

 

外事国教党总支

重大事项听取群众意见制度

一、认真实行“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即“办事公开、办事结果公开”接受党员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二、在学生干部选拔、评优选先、入党推优、奖助学金评定等工作中要张榜公布,听取广大党员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三、单位的一切重大问题,诸如固定设备购置、经费开支等,都必须经党政领导班子集体研究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干部任用标准,任用学生干部,要坚持标准,全面考察,党员群众评议,书记提名后经支委会讨论,支部大会通过后聘用。

五、支部委员要以普通党员身份置身于广大党员群众监督之下,过好双重组织生活会,虚心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严格执行党纪党规,立党为公。

六、党员领导干部,都要定期、不定期召开师生座谈会,让师生发表意见或建议,增强工作透明度,群策群力做好各项工作。

七、领导和党员、党员和党员之间,要经常开展谈心活动,交流思想,互相帮助,互相监督。

外事国教党总支联系群众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提高党支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根据党章及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结合部门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支部联系群众制度

主要包括党员联系入党积极分子制度、党员联系党外群众制度、党支部召开群众座谈会制度。

二、 党员联系入党积极分子制度

党支部要指定正式党员担任一个或几个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经常性的帮助教育。对于联系对象的情况,党员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党组织要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

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

(一)通过和本人谈话、听取其思想汇报,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向入党积极分子提出希望和具体要求,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引导,帮助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端正入党动机,了解入党条件和入党手续,做好接受党组织任何考验的思想准备,在各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创造入党条件,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

(二)定期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做好考察材料的撰写和有关表格的填写工作。

(三)向党小组和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思想、工作和学习的情况,以及对其培养教育的情况,接受党组织布置的有关工作,提出下一步工作的设想和建议。

(四)向党小组、党支部提出能否将所培养联系的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五)接受党支部指定或所培养联系的入党积极分子(已确定为发展对象)本人约请,担任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在接受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上,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

(六)在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继续对其进行帮助教育。

三、党员联系党外群众制度

党支部根据每个党员的活动能力、专业特长和各自的具体情况,采取组织决定和个人自愿相结合的方法,确定每个党员联系1—2名党外群众。党支部书记、党支部委员或党小组长应重点联系党外中青年业务骨干和重点培养对象。党员应围绕国际教育学院中心工作和党组织布置的任务,及时了解联系对象的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为他们排忧解难,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党组织汇报。

四、党支部召开群众座谈会制度

党支部在民主评议党员、发展党员等项工作中,要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要求,召开群众座谈会,分别征求党外群众对党支部、党员个人或发展对象的意见。

党支部在重大节日纪念活动中,可根据情况,召开有党内外群众参加的群众座谈会,了解群众对国家大政方针以及图书馆教育教学管理等方面的看法和意见,听取对本单位工作的建议。

党支部在部署、完成本单位重要任务,或者在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专题工作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和上级有关要求,采取必要的个别访谈和群众座谈会的方式,了解掌握情况,征求群众意见,达到统一思想,凝聚人心,鼓舞士气,改进工作的目的。

 

外事国教党总支发展党员工作规程

为全面贯彻和落实“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促进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一、建立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1、申请人向党总支递交入党申请书(附《自传》)

入党申请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本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入党态度;

(2)本人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的主要表现;

(3)主要优缺点和今后努力方向。

《自传》的主要内容包括:本人基本情况、主要经历、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有关情况、向党组织说明的其他情况和问题。

2、党总支找申请人谈话

党总支接到申请书后,要及时进行登记,建立《入党申请人员花名册》,并在一月内派人同申请人谈话,进行帮助教育。

3、党总支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党总支对申请人要定期进行分析研究,及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支部党总支(不设支委会的由支部党员大会,下同)审查通过。对已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申请人,党总支要建立《入党积极分子花名册》,并向全体党员公布。

4、党总支指定培养联系人

培养联系人由1—2名正式党员担任,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经常性的帮助教育。

5、党总支定期调整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根据入党积极分子的表现,支部每半年研究调整一次,并做好记录。

6、及时上报年度发展计划

发展计划需经党总支讨论通过,报上级党组织研究决定,将发展计划报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二、培养、教育、考察入党积极分子

1、教育内容与目标

教育的主要内容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的基本知识。

通过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有深刻理解,从而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确立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

2、主要培养途径

(1)培养联系人日常的教育帮助;

(2)参加党内有关活动;

(3)党校集中培训;

(4)加强实践锻炼;

(5)其他教育途径。

3、考察要求

(1)党总支定期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考察每学期一次,主要考察他们的入党动机、政治立场、思想觉悟、学习工作表现。

(2)考察可采取直接谈话、群众座谈、个别访谈、查阅有关资料、听取本人汇报(口头、书面)等方式。

(3)考察材料一般包括: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谈话记录、党小组、党内外群众及有关方面的反映意见、座谈记录、学习考试成绩、奖惩材料、团组织推荐材料、《要求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等等。

三、提出发展意见

1、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1)征求党内同志意见可在党员会议上进行。

(2)征求党外群众的意见一般采取座谈会、个别谈话的方式,也可采取民意测验、个别书面征求意见的方式。座谈会的人数不少于7人。个别谈话或书面征求意见的人数同座谈会。

(3)发展职工入党,应征求所在部门负责人的意见。

(4)征求意见的记录必须要由谈话人、征求意见人和记录人签名。

(5)发展民主党派成员入党,事前须征求校党委统战部的意见。

2、确定发展对象

(1)发展对象原则上须是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党校培训合格,政审合格,列入当年发展计划,入党条件基本成熟的入党积极分子。

(2)发展对象必须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及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集体讨论确定。

3、党总支进行政治审查

(1)对确定的发展对象要及时进行政审,没有经过政审或政审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2)政审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进行函调,必要时进行外调(外调一般应有两名正式党员参加)。旁证材料要加盖出具证明的单位党组织公章。

(3)政审要形成政审综合报告(附有关证明材料)。其主要内容是:发展对象基本概况、简历;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历情况;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调查结论意见。落款时,要写上调查人姓名、党总支名称和调查时间。

4、入党材料上报预审

(1)党总支将发展对象的入党材料,一般包括党总支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材料、政审综合报告(附旁证材料)、团组织“推优”材料、发展对象的学习和工作情况、党校培训结业证书等,整理汇总后,提出综合考察意见,经支委会讨论通过后报上级党组织。

(2)组织委员对发展对象材料进行初审,主要审查材料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等;再由预审小组对材料进行预审,主要审查发展对象是否符合入党条件,各种材料和手续是否符合规定等。预审小组一般由党总支的书记、副书记、组织员及相关人员参加。初审和预审都要做好有关记录。

(3)对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在本单位公示一周。

四、接收审批新党员

1、党总支对预审合格、通过公示的发展对象,应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是否接受其为预备党员。

2、召开党总支大会讨论

(1)确定两名正式党员做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应向被介绍人讲解党的有关知识,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有关情况;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在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上,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在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

(2)申请人填写《入党志愿书》,经审定合格,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3)支部大会由党总支书记或组织委员主持。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会上,申请人应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支委会要向大会报告对申请人审议的情况。与会党员要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形成支部大会决议。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

3、党总支、(支部)上报审批

党总支要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预审时准备的材料报校党委审批。

五、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1、党总支应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

2、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

3、党总支要明确培养联系人对预备党员加强培养、教育和考察。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话、征求意见、集中培训、布置任务、实践锻炼等方式,着重了解他们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是否坚决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自觉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在图书馆各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是否自觉履行党员义务,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是否认真克服和改正入党时尚存在的缺点等,并按时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

4、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要定期总结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并向组织汇报。预备期满半年,支部进行综合考察一次。

六、预备党员转正

1、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总支应按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按期转正、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2、转正对象在支部大会讨论前,需在国际教育学院公示一周。

3、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是: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总支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支委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4、接到校党委级对预备党员转正的审批结果后,支部书记要与被审批对象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5、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要求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预备党员考察表》、政审综合报告(附旁证材料)归入本人人事档案,其他材料归入文书档案。

七、本规程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如与上级有关规程不符,以上级规程为准。

外事国教党总支

党员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

一、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自觉接收群众监督,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接收组织、普通党员和群众的多重监督。

二、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认真总结自己在工作、生活中遵守廉洁制度情况,定期向上级组织汇报。

三、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不许接受有工作关系的业务单位、个人和下级部门、个人任何邀请,参与其组织的宴会、娱乐活动;不许接受任何形式的礼品、礼金及其他有价证券。

四、在项目招投标中,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遵守招投标制度,杜绝幕后、暗箱操作。

五、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党章、中纪委、市区纪委、校纪委规定的廉洁纪律,任何个人不得凌驾于组织纪律之上。

六、对任何违反廉洁制度的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罚,触犯刑律的一律移交司法部门。

外事国教党总支“三会一课”制度

一、 支部委员会

由党总支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总结部署工作;研究党员发展、转正和自身建设问题。

二、支部党员大会

由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传达会议精神;通报支部工作情况,听取党员意见和建议,部署工作;讨论通过党员发展、转正。

三、党小组会

由党小组长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上级组织有关文件;汇报党员个人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酝酿党员发展、转正情况。

四、党课

参加人员为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授课内容是: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党的文件和会议精神,校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党纪党风教育等。

五、建立“三会一课”记录和活动档案,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组织部门接受检查。

外事国教党总支及二级支部分工职责

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做好师生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党总支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院党政决定的贯彻执行,负责制定党总支年度和学期工作要点,并组织实施。

2、参与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重要事项的讨论和决定,发挥党总支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3、加强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具体指导党支部的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关心职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4、负责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5、协助校党委组织部做好干部选拔、培养、教育和管理工作。

6、负责党员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落实,积极慎重地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7、做好统战工作;领导工会、团总支、学生会等群众组织。

8、完成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教工党支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组织党员和教师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及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

2、协助行政领导完成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项工作任务。

3、负责对教师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搞好党支部的自身建设。

4、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按时收缴党员党费。

5、处理好党支部的日常事务,按期向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6、听取党员和职工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7、完成党总支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学管党支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组织学生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党组织的决议。

2、了解学生党员的思想状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政治教育。

3、组织学生党员在校园“两个文明”建设活动中开展树良好形象活动。

4、加强学生党员的组织观念和作风建设,提出对学生党员的奖惩意见。

5、在党总支领导下做好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和学生预备党员的教育、转正工作,按时收缴党员党费。

6、积极指导团总支和学生会开展工作。

7、完成党总支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外事国教党总支党务公开制度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部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探索并建立起富有学校特色、卓有成效的党务公开制度,大力发展党内民主,不断增加党员队伍和党组织的组织力、号召力、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促进国际教育学院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党务公开内容

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可信的要求,凡是群众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内的秘密,都要最大限度的公开。

(一)贯彻执行学校党委决议、决定的情况,本党总支对重大问题决策的情况,本党总支年度工作计划及工作完成情况;

(二)本党总支委员增补、推荐及工作分工情况,党内选举、党员发展情况,党费交纳、支出及结余金额(在党内公开)情况,下拨经费使用及结余情况;

(三)本党总支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干部完成年度工作情况,廉洁自律、民主评议和单位内部考核情况,评选和推荐“先优”、党内表彰情况;

(四)师生反映突出的有关党务工作问题的解决落实情况;

(五)师生反映突出的有关党员工作问题的解决落实情况;

(六)师生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党内其它事项。

三、党务公开形式和程序

(一)党务公开的形式

适宜在党内公开的,通过会议等形式公开;适宜在本单位公开的,通过公文、会议、国际教育学院网站等形式公开。

(二)党务公开的程序

按照“事前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公开、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程序,将党务公开工作贯穿于党内重要事务的酝酿、决策、实施的全过程。

四、党务公开时限和范围

(一)党务公开的时限

1、长期公开:党总支有关政策、工作制度、工作程序等具有长期性固定性的内容;

2、定期公开: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一般每一年、半年或每季度公开一次;

3、分期公开:主要指动态性、阶段性工作,按进展情况逐段公开,该项工作结束时还要进行总结性公开;

4、适时公开:主要指突发性、临时性或日常专项工作的公开。

适时公开必须在党务发生10日内、最长不超过20日进行公开。除采用会议形式公开外,其他形式的公开时间不少于7天。

(二)党务公开的范围

党务公开根据各项工作的性质、特点和要求区分公开的范围。对于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不作公开;只需党员干部了解的,不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一般性、日常性党务在本支部党内公开;涉及师生员工利益的在全院公开。

五、党务公开保障措施

(一)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少羽

副组长: 李弋

成员:范卫杰  李连焕    

(二)设立专门信息员:张蕊(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

(三)实行党务公开责任制

党总支书记为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党务公开工作列入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实行党务公开意见收集反馈制度。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党员、群众围绕党务公开内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处理,特别是对署真实姓名举报的,视情况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听取其意见。

(五)实行党务公开工作档案制度。党务公开工作的文件、会议记录、公开内容资料、社会监督意见及处理反馈资料等建立档案,全部整理归档备查。

(六)建立党务公开与馆务公开联动机制,党务公开和馆务公开相互配合,共同推进本馆信息公开工作。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和监督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履行党员义务和党员的权利,防止职务犯罪,努力搞好清政廉洁工作。

(八)加强对分工会、共青团工作的领导,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支持开展各项有益的活动。

二、支部书记职责

(一)参与本单位重要问题的讨论和研究,协调本单位党、政、群等方面的关系。

(二)在外事国教党总支的集体领导下,召集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主持日常工作。

(三)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按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四)提出党总支工作计划,检查党总支委员会工作计划、决定和上级决议的执行情况。

(五)负责本单位的干部工作,做好本单位学生干部的选拔、培养、教育和管理工作。

(六)深入实际,联系群众,经常听取党员,群众的批评和建议,关于党员、群众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加强党总支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国际教育学院党总支的集体领导作用、战斗堡垒作用以及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八)完成校党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组织委员职责

(一)了解和掌握总支部的组织状况,检查和督促党总支过好组织生活。

(二)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纪律检查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搜集和整理党总支、党员的模范事迹,向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奖励党总支、党员的建议。

(三)对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做好党员发展中的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具体工作。

(四)转接党员的组织关系,管理好党总支的有关文秘材料和组织材料等。

(五)按时收缴和上交党费,负责支部的会议记录等文书工作。

(六)完成上级党组织和党总支交办的工作任务。

四、宣传委员职责

(一)协助支部书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对职工加强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教育。

(二)经常了解党内外职工的思想情况以及国内外有关大事、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和学校党委的有关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或建议,提出和拟定学习计划。

(三)根据上级党委的有关指示精神,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协助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四)组织好党员的政治学习,协助和指导党内外同志学习业务知识和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开展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

(五)完成上级党组织和党总支交办的工作任务。

五、纪检委员职责

(一)在党总支领导下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经常了解并及时向党总支和上级纪委汇报本单位党员遵纪守法及党风方面的情况,提请党总支讨论研究本单位党风党纪方面的问题。

(二)对党员在党纪方面实行监督,维护党的纪律。

(三)协助上级纪委和党总支检查处理或复查党员违纪案件,协助党总支对受党纪处分的党员进行考察教育。

(四)协助本单位党组织接待和受理群众对党员的检举、控告和党员的申诉,并及时向党总支和学校纪委反映情况。

(五)在党总支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对党员进行党纪教育,组织党员及时学习中共中央、中纪委及上级党委、纪委的有关规定。

(六)完成校纪委或党总支交办的工作任务。

六、党小组长(兼)职责

(一)分配组内每个党员一定的工作,组织党员执行上级组织的决议,组织组内党员政治和业务学习。

(二)发动党员关心群众生活,在群众中宣传党的政策和决议,向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三)协助支部做好党员评比、鉴定和组织发展工作。

(四)积极组织、带领本组党员开展党员责任区工作。

 

 

国际教育学院党总支书记工作职责

一、主持党总支全面工作。负责召集党总支委员会、党政联席会和党员大会。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和上级组织的决定、决议和指示。

二、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针对性地做好教职工及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政治理论学习,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总支的思想、组织、作风、廉政建设。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三、认真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抓好总支委员会自身建设。学院内部重大工作坚持集体研究、民主决策,保证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

四、带领班子成员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总支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五、定期召开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参与讨论和决定学院人事、包干经费的使用情况及教学、科研、管理等重要工作。

六、坚持党员标准,严格把关,做好教职工及学生党员的发展工作。

七、做好与学校其它党政科室有关工作的沟通和协调。

八、认真完成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国际教育学院院长岗位职责

一、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协助学院党总支书记做好全院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落实好“一岗双责”责任制,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主持全面管理工作。包括教育、教学、科研、师资队伍建设、教材建设等工作。

三、负责制定学院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学院每学年、学期的教育、教学、科研、教学设施建设、师资培养、经费开支等工作计划。

四、负责主持学院的教学质量检查,教师履职考核等工作。

五、负责学院的学生管理工作。与党总支书记一同督促、检查、指导学生管理人员,做好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六、负责学院干部的教育、培养和管理工作。

七、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各级人员岗位职责,督促各级人员认真履职。

八、负责学院的对外交流沟通协调工作。

九、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国际教育学院教学管理副院长工作职责

一、在学院党政领导下,协助院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学校党委的办学指导思想,认真执行上级部门有关教学工作的政策规定,确保教学任务的落实。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负责全院的教学管理工作。协助院长制定教学工作计划和教学管理制度,审定各专业的教学计划、课程标准及实施方案。负责组织教学评估、观摩、教学常规检查,指导教研室工作。

三、根据教学需要,负责对课程设置、课时安排、教材教法、教学手段、考试方法等方面进行改革;负责组织教师的科研项目的申报及评奖事宜。

四、负责学院的考试组织工作,督促检查考务执行情况,组织教师做好考试试卷分析和存档工作。

五、负责全院各课程教学质量的评估工作及教学事故的认定与处理等工作。

六、负责处理和完成院长以及上级交给的有关教学方面的其他工作。

 

 

国际教育学院学生管理副院长工作职责

在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的领导下,分管学院学生管理工作。

   一、负责学院学生的党团建设、思想政治教育、纪律和日常管理等工作。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建立健全学生工作制度,制定学期学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年终向党总支写出全面、系统、具体的学生工作总结。  

   三、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教育工作。

   四、做好学院招生宣传、征兵、资助、实习、就业创业等工作。 

五、做好学生的安全稳定工作。

   六、负责做好与其它系、部学生工作的协调与配合。

   七、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性工作。

 

 

 

国际教育学院党政办公室工作职责

在书记、院长的领导下,开展学院党政工作。

一、负责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

二、负责签收学校和有关部门的各类公文、函件和通知,并及时向院领导传送。起草有关工作计划、总结、信函、规章制度及通知等文稿。

三、负责院务会、党政联席会议的记录、整理工作,并对决定事项进行督促、检查和信息反馈工作。

四、负责本院固定资产、财务和办公用品的管理工作,管理好资金和办公设备。

五、严格执行学校财务制度和院里的有关规定,合理使用办公经费,负责本院各项开支的汇总和财务报销工作。

六、负责接待工作,组织、协调学院重大活动和综合性工作。

七、做好本院印章的保管与使用。

八、自觉以上级党委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规定规范自己的行为。

九、完成学院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

国际教育学院教学办主任工作职责

一、在院长和分管副院长的指导下,协助做好学院日常教学管理工作。

二、负责学院教学文件、资料的上传下达、分类整理和建档保管工作,做好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做好学校教学管理工作考核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

三、负责分配、汇总、上报学院每学期的教学任务,督促教师认真完成教学任务,协调解决教师停调课和日常教学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四、办好学院内教学、科研、学术会议,做到准备充分,记录详实。

五、负责各类考试的组织工作,包括试卷的收集、印制、保管和发放、考场安排、监考安排、成绩录入、试卷分析和报送等。做好学生成绩的管理。

六、负责起草学院各类教学检查报告,做好期初、期中、期末等各类教学检查工作。

七、负责统计、核实、上报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科研成果等。

八、负责学院NIT、英语四级、护士资格考试(由各班班主任负责审核汇总后交至教学秘书)等考试组织。

九、负责学院外国文教专家的教学管理与服务工作。

十、负责学院各类教学竞赛活动和公开课、观摩课以及知识竞赛的组织实施。负责协助医教室做好评教工作。

十一、自觉以上级党委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规定规范自己的行为。

十二、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国际教育学院

学工办主任(团总支书记)工作职责

 

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是在学院书记、院长的领导下,在校学工部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的全面工作,其主要岗位职责如下:

一、负责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包括社会主义、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对学生进行校纪校规、安全健康等教育,组织学生开展系列素质教育活动。政治坚定,作风正派,有高度的责任感,爱岗敬业,实事求是,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秉公办事。自觉以上级党委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规定规范自己的行为。

二、负责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学生工作计划。

三、负责新生报到注册、入学教育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好新生的教室和宿舍分配。

四、负责加强共青团组织、制度及作风建设,并对团干部、团员进行团课培训。负责组织团课对团员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并做好优秀团员“推荐入党”工作,并协助学院党总支学管支部做好学生党员培养发展工作。

五、协助学院做好辅导员管理工作,组织班主任、学生干部的培训,抓好学生工作队伍建设、学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

六、调查研究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向有关部门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并积极做好学生思想工作。

七、做好学生军训和新生入学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和青年志愿者服务工作。

八、安排好就业指导课的讲座,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离校相关工作。

九、组织开展学生德、智、体综合素质考评和评先奖优工作。组织进行学生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初评及发放工作。指导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

十、对违纪违规学生的教育、调查、处理其他意外事故的善后工作和突发应急事件的处理工作。

十一、接待和处理学生及家长来信来访工作。

十二、负责与校学工部的工作联系,落实好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各项业务工作。

十三、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国际教育学院教研室主任工作职责

一、根据学院的教学和科研任务,做好本教研室的工作计划、总结。

二、负责组织本教研室教学任务的安排和实施,填报开课计划与授课要求,及时了解本教研室教师的教学情况。

1、审核开课教师名单,组织好新开课程及开新课教师的试讲工作;

2、定期组织听说课活动,对开新课及新开课教师的讲课要安排人员给予指导,课程结束时,对其教学情况做出评议,评议结果归入师资业务档案;

3、检查、督促本教研室教师按照教学计划组织好有关课程的课堂讨论和辅导答疑;

4、组织本教研室课程考试的命题小组,负责对命题进行审核;组织建立试题(卷)库,规范教考分离,做好试卷存档与核查工作;

   5、组织好外教的教学和教研工作,定期对外国文教专家听课,适时开展中外教师教学方法和经验交流会,积极组织中外教师进行联合备课、联合科研,共同研究提高英语教学的新途径;

   6、根据教学需要及学院下达的任务,组织有关教材、教学大纲、教学参考资料等编写工作。

7、组织好本教研室中外教师进行试卷批阅、成绩录入、试卷分析等工作。

三、负责对出国学生、各类英语竞赛活动学生的选拔和培训。

四、组织本教研室教师开展教研活动,每二周一次,积极进行教学改革、教学经验和教学方法的交流。  

五、组织本教研室的科研活动,积极组织教研室教师开展科研活动攻关,评价和推荐高水平学术论文,组织参加校内外的学术交流活动。

六、制定教师、学生各类英语竞赛、英语角、英语活动方案,并认真落实。

七、组织本教研室的政治理论学习。对教研室全体成员进行经常性的职业道德教育、“教书育人”教育和纪律教育,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八、负责本教研室师资队伍建设,制定本教研室师资培训计划,组织教师的业务考核及业务进修工作。重视青年教师的培养和指导,指定专人负责青年教师的传、帮、带工作。

九、负责学院语音室的管理及日常教学安排。

十、自觉以上级党委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规定规范自己的行为。

十一、负责上级交办给本教研室有关任务的组织工作。

 

国际教育学院教师及外国文教专家

工作职责

在教研室主任的直接领导下,认真完成学院交给的教学科研及其他各项任务。其主要岗位职责是:

一、 严格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院工作安排,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主动承担教育教学任务。

二、独立承担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认真备课,书写教案并按时上交,及时布置作业,且认真批改。指导学生实习及毕业论文设计,保质保量完成教学任务。

三、积极参加各项教研及科研活动,开展课题研究,进行教学改革探索,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积极撰写教科研论文。

四、认真钻研教材及课程标准,制定切实可行的教学计划,并认真执行。

五、不断探索提高英语教学的新方法。

六、按规定做好期中、期末考试的命题、改卷及监考工作,认真做好试卷批阅、成绩录入、试卷分析,及时反馈,改进教学。

七、按照学院任务分配承担出国交换生、各类英语考试及竞赛的培训工作。

八、积极参加各类英语竞赛和英语活动,对学生活动进行指导。

九、具有中高级职称的教师要承担新教师的带教培养任务。

十、加强对学生课堂管理,配合班主任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工作。

十一、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自觉做到以身作则,言传身教,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坚持“育人为天职,教学为中心”的原则,寓德于教,教书育人,提高学生的思想品德修养。

十二、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时刻掌握本学科的学术发展动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向双师型教师发展。  

十三、服从各级领导安排,认真完成学校、学院及教研室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国际教育学院辅导员工作职责

 

   在学院书记院长、学工办主任的领导下,根据学工部的工作安排部署,结合辅导员工作分工,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日常管理工作。  

一、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积极引导学生不断追求更高的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二、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常性地开展谈心活动,了解和掌握学生思想政治状况,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格,增强学生克服困难、经受考验、承受挫折的能力。针对学生关心的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化解矛盾冲突,处理突发事件,维护校园安全和稳定。自觉以上级党委关于党员廉洁自律的规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规定规范自己的行为。

三、协助党团组织做好学生党、团员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发展工作。做好学生入党、评先、评优等工作。

   四、组织、协调班主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团学干部等共同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在学生中间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

   五、以班主任为核心,以班级为基础,以学生为主体,发挥班集体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组织力量。

   六、定期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并教育学生应对突发事件,提高学生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七、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指导工作,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和实践能力,建立健全的学生谈话制度。

   八、做好日常的纪律、卫生、宿舍内务等检查,确保随时掌握学生动向。建立与学生家长联系制度,及时通报学生情况,听取家长意见。

   九、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生活习惯,做好寝室安全、卫生和文明建设工作,指导学生开展公寓文化节活动。

   十、做好学生干部的培养工作,指导学生会同学开展好团学活动。

   十一、做好校风、校纪及安全法制教育工作,办理违纪学生的纪律处分报批工作。

   十二、做好大学生的兵役登记和应征入伍工作。

   十三、开展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增强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

   十四、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十五、督促学生按时缴纳学费,做好欠费学生的催缴工作。

   十六、教育学生正确合理利用网络,增强网络安全意识,避免网络受骗。

   十七、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和理财观,杜绝学生使用非法借贷。

   十八、组织安排学生参加专升本考试及各类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和服务工作。

十九、协助办理学生的休学、退学、复学等学籍管理工作。

   二十、年级辅导员负责分管年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学生突发事件处理、三天以内的学生请(销)假审批。所在年级学生事务的通知工作,并配合心理、资助、实习、就业专干等工作。    

   二十一、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国际教育学院班主任工作职责

 

   在学院书记院长、学工办主任的领导下,结合辅导员工作分工,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日常管理工作。  

一、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积极引导学生不断追求更高的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二、班主任是学生在校期间的第一直接管理人。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常性地开展谈心活动,了解和掌握学生思想政治状况,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格,提高学生克服困难、经受考验、承受挫折的能力。针对学生关心的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化解矛盾冲突,处理突发事件,维护校园安全和稳定。自觉以上级党委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规定规范自己的行为。

三、协助党团组织做好班级学生党、团员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发展工作。做好学生入党、评先、评优等工作。

   四、协调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团学干部等共同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在学生中间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

   五、以班主任为核心,以班级为基础,以学生为主体,发挥班集体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组织力量。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卓有成效的引导学生勤奋学习,锻炼能力,提高素质,成为合格人才。

六、定期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应对突发事件,提高学生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经常深入班级、宿舍、食堂,关心学生的思想状况,对于学生中出现的不良倾向和不安定因素及时加以引导,正确予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反映,做好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安全稳定。  

   七、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指导工作,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和实践能力,建立健全的学生谈话制度。

   八、做好日常的纪律、卫生、宿舍内务等检查,确保随时掌握学生动向。建立与学生家长联系制度,及时通报学生情况,听取家长意见。

   九、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生活习惯,做好寝室安全、卫生和文明建设工作,指导学生开展公寓文化节活动。

   十、做好学生干部的培养工作,指导学生会同学开展好团学活动。

   十一、做好校风、校纪及安全法制教育工作,协助辅导员办理违纪学生的纪律处分报批工作。

   十二、做好大学生的兵役登记和应征入伍的宣传和落实工作。

   十三、做好学生的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增强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

   十四、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十五、督促学生按时缴纳学费,做好欠费学生的催缴工作。

   十六、教育学生正确合理利用网络,增强网络安全意识,避免网络受骗。

   十七、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和理财观,杜绝学生使用非法借贷。

   十八、组织安排本班学生参加专升本考试及各类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和服务工作。

十九、协助办理学生的休学、退学、复学等学籍管理工作。

   二十、负责分管班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学生突发事件处理、一天以内的学生请(销)假审批。做好所在班级一切学生事务的通知、安排、落实工作。

   二十一、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国际教育学院领导班子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国际教育学院领导班子建设,维护团结、统一、民主的工作局面,保证国际教育学院工作健康有序、快速协调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领导班子要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坚持在改革中求生存,在平稳中求发展的原则,倡导团结和谐的工作环境。

二、自觉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模范执行国际教育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要求职工做到的,领导率先做好。

三、实际书记负责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广泛听取群众意见,重大问题由国际教育学院领导集体研究决定。不断总结工作经验,提高班子成员的领导能力。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努力搞好班子内部建设。

四、领导班子成员要自觉贯彻党的思想路线,反映情况、安排工作、决定问题,必须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五、领导班子成员要围绕主要领导积极开展工作,要加强与主要领导之间的沟通联系,多补台,不拆台,坚决杜绝我行我素的工作作风。

六、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分工协作,既明确职责,各司其职,又要相互配合,紧密联系,团结协作。

七、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分工,主动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需要向上请示或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项要及时逐级请示汇报,已经有明确意见或职责之内的事情要积极主动地进行安排部署和抓好督导落实,做到不推不拖。

八、领导班子成员要勇于开拓创新,根据教育的新变化,不断寻求适合学校发展的工作方案、方法和措施,使自己的分管工作更科学、更完善。从而不断形成新业绩、新景象。

九、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一切事务要履行正常工作程序。凡因公务及私事需要外出,必须提前向主要领导打招呼,以便于统筹安排工作。

十、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执行《廉政准则》,增强“一班人” 的廉洁自律意识,自觉遵纪守法。

国际教育学院领导值班制度

一、为加强国际教育学院管理和保证与外界的联系畅通,国际教育学院领导实行假期和重大时期轮流值日制度。

二、参加节假日值班的学院领导有学院安排轮值表。

三、值班领导要准时到值班室值班,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四、值班领导负责接待公务来访,做好电话等有关事项的记录,处理学院的偶发事件。

五、加强学院安全巡逻,确保假期内学院的各项安全。

六、如遇突发事件,即果断处理,排除安全隐患并在第一时间内向校领导汇报。

七、值班时间:全天24小时在岗值班,领导带班。

八、值班地点:学院办公室

值班电话:63526556

 

国际教育学院三级值班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学院的的全方位管理水平,使之制度规范化、经常化,加强值班人员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服务意识,保证教育教学活动的有序开展,为师生提供一个稳定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院实行领导带班制度

领导值班带班为一周,学院其他人员和学生会干部按照编排的值日表每天轮流值班。

二、值班时间

周一到周日:全天24小时

三、带班领导职责

带班领导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对教学、纪律、卫生、安全、偶发事件等日常工作实施全方位检查、监督。对学院要反复巡查,确保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防学生人身受到伤害、防校外人员私自进学院教室或宿舍、防学生打架斗殴、防学生上下楼拥挤、防火、防盗、防触电,及时处理偶发事件。

四、值班人员职责

1、任何人不得迟到,早退,缺岗;如有事,自行调班后向领导报告。

2、上课前十分钟到岗,检查教师、学生到位情况,确保教育教学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3、检查学院卫生,确保学生有良好的学习环境。

4、上课期间不定时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5、晚上进宿舍检查宿舍学生就寝情况。

6、24小时保持电话畅通,做好随时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学生在教室、宿舍发生突发事件,要及时处理,并上报带班领导和学工办。

7、值班成员必须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并及时发现各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收集意见,整理并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和解决方案。

8、值班结束在学院工作群向领导汇报当日值班情况。并在群内提醒次日值班人员。

五、请假与考评

1、无重要事情,值班人员不得请假。如确需请假,带班领导必须向学院书记院长请假,并自行找其他领导调班;其他值班人员要向带班领导请假,并自行找其他人员调班,保证值班正常进行。坚决杜绝空岗现象。

2、无故不参加值班检查,以旷工论处。

3、在值班检查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扣除本学期安全奖,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4、在值班过程中发现、消除重大隐患及危急事件的有功人员,给予精神和物质上的奖励。

六、值班地点

三号教学楼420办公室。

七、值班应急电话

1、值班室电话:6326556

2、一附院急诊:63328120

3、二附院急诊:8397111   15703779888

4、学校保健室:63526290

5、学校保卫处报警电话:63526110  63526119

6、水电班:6326233

 

 

 

国际教育学院请销假制度

为进一步严肃劳动纪律,规范工作秩序,强化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关于教职工考勤的(暂行)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销假程序及批准权限

凡是请假人员,必须本人持《南阳医专教职工请(销)假审批表》提前办理请假手续,一般应提前3天请假,以便工作安排。本人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请假手续,可委托他人办理。凡未办理请假手续的,请假视为无效。请假时间到期后,请假人员必须及时销假。凡是未及时销假的,一律视为继续请假。

(一)半天以内

   持《南阳医专教职工请(销)假审批表》辅导员由学工办主任审批,教师请假手续由教学办主任审批,分管副院长、学工办、党政办、教学办主任请假手续均由学院书记、院长审批。

(二)1天以内

辅导员请假手续由学管副院长审批,教师请假手续由教学副院长审批审批,分管副院长、学工办、党政办、教学办主任请假手续均由学院书记、院长审批。

(三)2至3天

全院教职工请假手续均由学院书记、院长审批。

(四)3天以上

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二、事假待遇及相关规定

   教职工因事请假半天,扣除5元;请假1天,扣除10元,以此类推。同时,学院扣除个人相应管理绩效量化分值,请假半天扣1分,请假1天扣2分,以此类推。量化结果与年终评优评先挂钩。

三、病假待遇及相关规定

教职工因病请假,必须出示医院诊断证明,方可视为病假,7天以内不扣工资。每月病假超过7天,则按照学校管理规定执行。同时,学院扣除个人相应管理绩效量化分值,请假半天扣1分,请假1天扣2分,以此类推。量化结果与年终评优评先挂钩。

四、其他请假

婚假、产假、护理假需计生部门签署意见,然后按审批程序履行有关手续。

   本规定未涉及的事宜,遵照《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关于教职工考勤的(暂行)规定》执行。

 

国际教育学院院务公开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国际教育学院的民主政治建设,完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提高教职工的参与意识,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现结合国际教育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院务公开实施办法:

一、院务公开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学校精神为指导,增强办事的公平、公正、合理和透明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国际教育学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发展。

二、院务公开的原则

   在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条例规定的范围内,将涉及国际教育学院的重大决策、教师普遍关心的重要问题以及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及时如实的向教职工公布。

   要本着管理权限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标准公开、办事纪律公开、办事结果公开的原则,要确保院务公开内容的真实可信。

三、院务公开的内容

   1、学院发展规划及有关学科建设的重大问题;

   2、学院年度工作计划,包括教学计划、科研计划等;

   3、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包括教职工奖惩办法、学生奖学金评定等;

   4、学院各级管理人员分工及职责;

   5、年度教师完成工作量情况和教职工考核结果;

6、学院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

   7、发展党员名单,各类评优、晋级及获奖结果;

   8、学校向全体师生员工通报的各类事情;

   9、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其他问题。

   10、国际教育学院教职工关心并适宜公开的事项。

四、院务公开的形式

   1、设置定点公开栏,或在学院网站上定期或不定期公布院务公开的有关情况。

   2、各种会议。通过情况通报会、专题发布会、座谈会等形式及时进行公开。

   3、各种公文。以各种文件、公告、通报、简报等形式公开。

五、院务公开的监督

   1、学院党政领导要强化民主管理意识,充分尊重和维护师生在学院管理中的主人翁地位,虚心听取师生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对各种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

   2、建立举报、投诉、监督网络,保证监督渠道畅通。为便于广大师生员工对院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学院设立院务公开监督电话及邮箱。对院务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及时做出答复和处理。

 六、附则

   1、本制度由国际教育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解释。

2、本制度经国际教育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际教育学院奖励性超绩效工资

二次分配方案

 

为进一步调动全体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使我院教职工爱岗敬业,团结协作,按照宛医专校[2013]181号《南阳医专绩效工资实施(暂行)办法》及宛医专校[2016]94号《南阳医专绩效工资实施(暂行)办法》的修订意见,结合国际教育学院实际情况,本着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强化岗位意识,激励先进、多劳多得的原则,特制定超工作量津贴二次分配方案(讨论稿),细则如下。

一、分配原则

1、坚持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2、在完成部门年度工作目标的基础上,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原则,适当奖励在本部门工作中表现突出者,打破平均主义,适当拉开分配差距。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

3、坚持以岗定责,按责取酬的原则。强化责任意识,使工作人员的收入与履行岗位职责好坏、工作量大小、业绩贡献和承担责任的大小挂钩。

二、发放办法

专任教师、兼职教师、行管、教辅人员原则上按照宛医专校[2016]94号《南阳医专绩效工资实施(暂行)办法》执行。

1、行管人员、辅导员每月基础津贴中的150元作为节假日加班及其它临时性工作的奖励。

2、专任教师、兼职教师每月基础津贴中的150元作为节假日加班、监考(不包括期末考试)、改补考卷及其它临时性工作的奖励。

三、教职工奖励、处罚规定

(一)通用细则

1、受到学校领导或有关部门在会议、简报等公开场合表扬者,根据影响面大小,每次奖励10至50元。

2、全体人员在工作中要相互团结,相互帮助,不说不利于团结的话,不做有损集体的事。如在工作中出现吵架情况,根据影响面大小,对故意挑起事端的当事人予以20-50元的处罚。

3、凡是在学校各种检查中出现事故或学校通报批评的,一次性扣本人150元,并取消各类评先评优资格。

(二)行管人员、辅导员

1、行管人员实行坐班制,每天按时签到,无故缺勤一次者从当月津贴中扣发10元,迟到一次扣5元。

2.经院领导安排,完成突击性工作任务、临时性工作或工作基本职责以外工作时,每人每天补助10元。

3、经院领导安排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级各类考试考务组织、监考者每人每场补助10元,参加同类别考试的试卷阅卷、成绩录入者补助0.5元/每生。(与《南阳医专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内容一致者不重复计算。

4、经院领导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级各类竞赛和院内组织的教学活动需院内另外辅导者,20元/每2节课。

5、行管人员如因特殊事情需请假,半天扣津贴5元;1天扣津贴10元,以此类推。请事假一周者,扣除当月基础绩效的一半,请假两周及两周以上者,扣除当月所有基础绩效。

6、教职工因病请假,必须出示医院诊断证明,方可视为病假,7天以内不扣工资。每月病假超过7天,则按照学校管理规定执行。请假与年终评先评选挂钩。

7、每周院内会议,无故缺席一次,扣发10元,事假未到者,每次扣发5元。

8、行管人员基础津贴结余部分年终平均发放。

(三)专职教师(兼职教师)

1、经学院领导安排,专职教师完成突击性工作任务或临时性工作需要加班者,每人每天补助10元;

2、经院领导安排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级各类考试考务组织、监考者每人每场补助10元,参加同类别考试的试卷阅卷、成绩录入者补助0.5元/每生。(与《南阳医专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内容一致者不重复计算。

3、经院领导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级各类竞赛和院内组织的教学活动需院内另外辅导者,20元/每2节课。

4、教研会每无故缺席一次,扣发10元,事假未到者,每次扣发5元。

5、全体人员要树立学院荣誉感,若被校办(督查科)通报批评者,学校罚款到学院,学院将顺延罚款到当事人,标准按学校罚款额的5倍扣基础津贴。属于教学事故的,追究个人责任,并年终评先、评优一票否决。

6、教师授课质量差,不思改进,学生意见大,一月内学生反映超过三次以上者,扣津贴50元。

7、学院下达的期中、期末考试命题、监考、评卷等任务,无故延误者或出现差错者,每次扣津贴20元。

(四)班主任

1、 由学工办对班主任进行考勤。 每周学生会议、班会及其它要求班主任参加的会议,无故缺席一次,扣发10元,事假未到者,每次扣发5元。

   2、年终对班主任进行评定,并给予奖励。

四、基础津贴的保存

全体人员每月所扣下的基础津贴150元及考勤交由专人保管,定期向学院领导汇报,年终在学院年终会上公布收支报告。

本方案从2017年3月1日开始执行。未尽事宜按照《南阳医专绩效工资实施(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

 

 

国际教育学院教师听课制度

为了加强教学质量的监控,促进教风建设和教师教学能力的提高,以保证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 听课次数

1、学院负责人每人每学期听课在12人次以上。

2、教研室主任 、教学秘书每人每期听课在8人次以上。

3、教师之间每人每学期听课在6人次以上。

二、 听课范围

1、以必修课为主,包括理论课和实验课。

2、听课者所听的课程,听课时间、听课对象由听课本人决定。

3、院领导听课对象主要是本学院教师或在本学院任课的它系教师。

4、教研室主任听课对象以本教研室教师为主。

三、 听课要求

1、实行不定期随机抽查听课,事先不通知被听课人员。

2、听课者听课时要在高等教育研究室印制的听课记录本上作好记录,学期结束后交到系教学秘书处汇总后,交到高等教育研究室换领下一学期的听课记录本。

3、学院领导、教研室主任在听课后,对被听课者的基本评价、意见和建议应口头反馈给被听课教师,以利于被听课教师发扬优点,改正不足,提高教学质量。

4、院领导在听课时主要对教师的教学态度、备课情况、基本教学环节的掌握、教学方法的运用和课堂气氛的控制作出评价和分析。 教研室主任在听课时除上述内容外还应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大纲的贯彻等作出评价和分析。

5、听课过程中若发现重大教学质量问题,应及时通报,每学期末进行学期听课情况通报。

6、听课情况将列入教师年终考核的内容,听课的几路将作为考核的依据。

 

国际教育学院任课教师考核暂行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提高教学质量,规范课堂教学管理,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教育管理功能,强化教师教书育人职能。根据《南阳医专教学督导工作实施办法》第十条之规定,结合国际教育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第一条  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简明扼要、可操作性强。

第二条  基础分为100分,采取记实扣分制。

二、考核内容

第三条 教学态度(20分) 要求任课教师师德高尚,态度端正,情绪饱满,言行文明,举止得体,关爱学生,教学和谐,教书育人,效果良好。如出现学生合理要求或质疑不予回复现象,一次扣2分;学生有充足正当理由要求调换老师者,一次扣任课教师10分。

第四条 教学纪律(40分)  要求任课教师在上课期间,无擅自调课(5分)、缺课(5分)、脱岗(5分)、迟到(2分)、早退(2分)、吸烟(2分)、上课接打电话(2分)等现象。并及时参加会议(5分),积极协助国际教育学院完成临时性教务工作。否则,按每项对应分值扣减。

第五条 课堂管理(40分)  以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教育管理功能为基准,严格课堂管理,认真组织教学,维持良好的课堂秩序,如发现学生旷课、迟到、早退、说话、睡觉、走动、接打电话、吃零食、听音乐、玩手机、玩游戏等现象,不及时处理,每次扣2分;重大情况和突发事件可根据性质随时与国际教育学院纪律主管或教务主管联系。

三、考核形式

第六条  平时考核和期末核评三结合。平时考核随时进行,由学校相关处室、系部和国际教育学院工作人员具体实施。期末核评以平时考核为依据,按照学校统一时间安排,由国际教育学院依据平时积累材料进行核评。

四、考核程序

第七条   每学期初召开一次任课教师会议,或通过多种形式,对考核工作做出具体安排部署。发放《国际教育学院任课教师考核暂行办法》。

第八条   学校相关处室领导、考核办和国际教育学院,对任课教师平时的教学纪律和课堂管理等情况进行不定时抽查,考核记录作为学期总评的基础材料之一。

第九条  辅导员根据任课教师平时与其沟通班级情况记实,结合班级学生反映的课堂管理情况,一并汇总,于每学期末上交教务主管,作为学期总评的基础材料之一。

第十条  国际教育学院在学期末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汇总平时积累的所有基础材料,按计算出的个人合计负分从100分中扣除,所得分数为国际教育学院评教成绩,没有扣减的按满分计算。考核结果公示三天,确定准确无误后上报学校医教室。

五、 考核效力

第十一条   本考核办法的结果分值,按《南阳医专教学督导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占学校对任课教师总评结果的10%。

六、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国际教育学院教务办负责解释。

国际教育学院雅思教研室工作管理制度

 

雅思教研室肩负着承担着国际教育学院英语课程开设、课程建设、教学研究与改革、科学研究等基本教学科研任务,是学院最基层的教学组织单位。做好教研室工作,是我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任务。为加强学院教研室建设,使之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研室组织

教研室是按学科、专业或课程设置的教学研究组织,在院长领导下,由教研室主任带领教研室成员共同围绕学校的培养目标,进行课程建设、组织教学和科研活动的基层单位。

二、教研室工作

(一)组织教师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马克思列宁主义、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做好教书育人工作。

(二)组织教学、研究教学内容和教学法是教研室经常性的中心工作,主要包括:

1、执行和落实教学计划所规定的课程及教学任务;

2、组织教师集体研究课程教学重点、难点,审议新开课和开新课教师的课程教学计划和教案。

3、组织观摩教学、试讲和相互听课等教学活动,并进行评议。注重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和更新。

4、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总结交流教学情况和经验,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定期进行教研活动,并做好教研活动记录。

5、制定教研室学年教学工作计划,搞好学年工作总结,建立教研室规章制度,做好教师教学工作的考核。

(三)科学研究是提高师资水平和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是教研室不可忽视的工作,主要包括:

1、组织做好集体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

2、结合教学中的疑、难点和国内外学术界关注的问题,组织研讨交流活动。

(四)师资队伍建设是教研室的重要工作内容,主要包括:

1、关心教师的成长,组织、落实提高教师业务水平的工作。

2、要充分发挥作为学术带头人的传、帮、带作用。

3、组织好教师的梯队建设,重点抓好中、青年教师的提高工作。

三、教研室成员(含兼职教师)

(一)教研室成员要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教研室成员要加强师德和业务道德修养,自觉关心教研室建设。

(三)教研室成员有对教研室的建设提出建议和意见的权利。

(四)教研室成员应服从教研室主任所分配的教学、科研等工作,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五)教研室全体成员要增强团结、互相尊重、取长补短、发挥集体力量,努力做好教书育人工作。

四、教学纪律

1、教学态度应严肃认真,做到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压堂、不提前下课,对学生应严格要求,坚持课堂考勤制度。

2、任何教师都不得擅自停课、缺课和自请人代课,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如出公差、开会、生病等),应出具假条向办公室报告并备案,由教学秘书作好教学安排。

3、教师执教期间要坚守岗位,自觉遵守教学纪律,如有违反,按学校有关教学事故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五、成绩考核

1、在复习辅导答疑过程中,教师不得指定重点复习范围,不得向学生暗示或泄露试题内容。

2、考试命题应有A、B两套,两套题量均等。必须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要求和授课内容命题,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命题范围。命题由教研室统一组织,凡同一课程同一内容都必须统一试题、统一的评分标准;所命试题由教研室主任上报部主任批准。

3、试题在使用前为密件,送审、送印、制卷全过程都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4、考试结束后由教研室负责组织评卷小组,采取流水作业。

本细则未尽之处,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国际教育学院语音室教师使用条例

为了加强我院英语教学,保障语音室正常有序、规范合理的使用,提高其使用效率,特制定本条例。

1.初次使用语音室设备的教师应进行相关的培训,掌握操作要领后方可使用。

2. 使用语音室的教师,应在学期开始时向院教学办提出申请,由院教学办根据语音室的使用情况,安排使用。

3. 授课教师进入语音室后,应全面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

4. 授课教师应认真学习语音室设备使用方法,严格按语音室设备操作程序规范操作,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5.  授课教师有义务教学生语音设备合理、正确的使用方法。有义务监督学生设备的使用状况。

6.   要求学生上课对号入座,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交换位置(若有变动说明原因,得到老师允许后方可调换)。调换后同样对座位进行检查,确保正常。

7.  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停电等电源情况应立即关断所有使用时开启的电源开关,电源故障排除后再按规程打开电源开关继续使用。

8. 教师在使用过程中设备出现问题,要及时向管理员反映,不能随便删改文件、拆卸设备等。

. 遵守机房使用时间,按时组织学生离开机房,确保全部学生已离开机房,方可离开机房;

10. 若须延时使用机房,应提前通知管理人员并告知需要延时时间,延时时间不得超过 30 分钟;

11. 提前结束机房使用,必须通知并等待管理人员到场,方可离开机房;

12. 使用过程中负责机房设备、设施的安全、防盗工作,维护正常的纪律并做好卫生保持工作;

13. 及时向管理部门反馈、投诉,机房管理人员的服务质量;

14. 外聘教师时,由班主任承担责任。

15. 每次使用完语音室后,督促学生做好清洁卫生工作,保持实验室良好的环境。

 

            

国际教育学院教师请假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教学管理,规范教学秩序,特制定如下办法。

1、承担有教学任务期间,原则上不能请假;如有必须请假的情况,需要按以下此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2、请假前先落实请假期间所讲课程的代课教师,系教学秘书协助解决,并告知代课教师授课班级、时间、地点做好教学内容的衔接。

3、告知授课班级的学生在教师请教假期间的教学安排,代课教师姓名等情况。

4、代课教师的姓名、课程名称、授课班级、时间、地点等内容,一式两分,以书面形式分别报教务处和任课系办公室。以便教学秘书统计学时数。

5、写出书面请假条由学院副院长签字后,分别报教务处和学院办公室 。

 

国际教育学院教学评价制度

为了促进教风、学风建设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及时反馈教师授课信息,客观评价教学效果,提高教学水平,保证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教学评价工作包括管理人员评价、教师评教、学生评教。

2、评教内容包括教学全过程,可通过教学实地检查、教学文件调阅、学生临时考核、座谈会等多种方式进行。

3、教学评价每学期进行一次,特殊情况可酌情增加。

4、班主任、辅导员应组织、引导学生公正、客观的对授课教师进行评价。

5、评价结果归入教师业务档案。

6、对连续两次评价成绩不合格者,将作出停课处理,并限期自行培训提高,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恢复授课,仍然不合格者,建议学校将其离教师共作岗位。

 

国际教育学院

教学任务分配及教学管理办法

1、教研室在接道教务处下达的下期教学计划以后,根据本学院教师情况尽快落实。如果任课教师过少,难以完全承担教学任务时,教研室主任应在教学任务下达一周内,向学院教学办主任提出,由院长办公会研究并汇总后送教务处协调解决。

2、各教研室应根据校历和下达的教学任务,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制订出学期授课计划,同专业、同类别、同版本的班级授课计划必须相同。

3、教研室主任负责按排任课教师,要根据学生层次、教师资质和课程的难易程度,合理安排任课教师,在保证教学个环节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尽量保护年轻教师和新任课教师。

4、任课教师必须严格按照课程计划和课程表授课,执行中若发现问题,可向教务处提出,教师本人不得自行变更。

5、任课教师在接到课程表后,要认真填写教务处统一印制的教学进程表,与新学期开学的两周内交所属的教研室,有教研室主任审核后签字,教研室主任汇总后交系教学秘书。

6、教师个人如确有情况需要调(停)课时,必须向系提出申请,填写教务处统一印制的调(停)课申请单,经院主管领导及教务处 同意后方可进行,主讲教师不得私自请人代课。

 

 

 

 

 

 

 

 

 

 

 

 

 

 

国际教育学院教案书写管理规定

教案是实施教学的基本依据,为进一步强化教学管理,规范教学的基本环节,特制定本规定。

1、教案是针对不同层次、不同专业的学生所授课程的每一个知识点而编制的教学方案。教案的基本设计单位是一次教学课程(或一个章节的教学过程)。并与教学日历相对应。

2、教案的基本内容包括:课程名称、课程教学时数、教学对象、

教学目的和要求、教学重点和难点、教学内容安排(包括教学环节的设计或时间安排、课题小结、复习思考题的布置与要求、课后预习范围等 )、授课组织形式、使用教材和参考书、教具等。

3、教案的设计要依据专业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的规定紧紧围绕着课程目标的实现,以正确的思路和途径对课程顺利实现所依赖的各种条件和资源进行合理的配置。设计要体现先进的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体现素质教育的要求,体现课程的性质和特点,体现改革的意识和相应的措施。

4、针对不同的层次、不同专业的学生,采取不同的教案,在坚持教案基本要求的基础上,鼓励能充分体现教师教学风格和教学要求的个性化教案。

5、教案处用于课堂讲授外,还应便于学生掌握相关内容和复习教学重点,同时鼓励制作PowerPoint课件,以供学生课后浏览。

6、教案内容应该每学期更新,补充新的内容,以提高教学质量。

 

国际教育学院实验课教学组织管理办法

实验课是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运用实验手段,验证和巩固所学的理论知识,培养学生实验操作、实验观察和搜集、处理、分析试验数据的能力以及创新思维能力的教学形式,为了规范实验课教学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每门实验课由教研室负责编写出实验教学指导意见,对学生必须掌握的基本功作出明确的规定。

2、实验课的内容要根据教学大纲的规定,由主讲教师负责,安排落实实验课的教学工作。

3、每周星期二下午到教学办主任处统一安排下一周实验课的课表。实验员需要依据实验课课表做好试验前的准备工作,不允许任课教师与实验教师私下协商上课。

4、在实验过程中,教师应从方法上队学生进行指导,锻炼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动手能力。

5、实验结束后,学生应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写出实验报告,指导教师应认真批改,作为实验课考核的依据。

6、实验课结束后,教师要对学生进行考核。学生考核合格后,才能参加课程的结业考试 。

国际教育学院实验室管理办法

1、实验室是师生进行实验教学的场所,不得堆放杂物,不得从事其它活动。仪器设备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据为己有。

2、实验室要由专人管理,实验室主任有权对违反规章制度的人和事进行批评和提出处理意见。

3、实验室设备要按计划采购,及时验收、登帐,任何时候都要做到实验室、学院及学校三级帐册相符和帐册、卡片、实物三对应。

4、仪器设备按分类编号,定位存放,布局规范,陈列美观,整齐清洁。做好防尘、防潮、防压、防热、防晒、防震等工作,使仪器设备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5、一切仪器的领用、外借、归还必须通过实验员办理登记手续,填写仪器借还登记单,并检查仪器的完好情况。使用完毕,及时归还、注销,借用时间不得超过三天。外校借用,必须经院长批准,时间不超过一周,由实验员登记借出,并按时索回。借用仪器如发生损坏应照价赔偿。

6、爱护仪器设备,出现故障要及时修理,损失仪器要及时查明,并填写仪器损失报告单,根据情节,及时处理。仪器和药品需报废时,要填写仪器、药品报废申报表,并严格审批手续。

7、建立健全仪器设备和实验教学档案制度,妥善保存仪器帐册、产品说明书、使用登记册、实验教学情况登记表等有关资料。

8、严格按有关安全规则操作实验,做好安全用电、防火、防盗、防爆、防污染等安全防范工作,保证人身和仪器设备安全。

9、完成大纲规定的全部演示实验和学生实验。实验室要对师生开放,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

国际教育学院实验室安全制度

   1、要严格执行学校的安全条例和主要设备的操作规程,切实抓好安全工作。实验室主任对本实验室全体成员应经常进行安全教育,明确安全责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2、各实验室设一名安全员,协助实验室主任做好本实验室的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及排除隐患等工作,并负责指导本实验室人员掌握消防器材的维护使用。

   3、实验室主任、安全员必须对在实验室做实验的学生、外协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要求必须遵守安全制度,确保人身及设备的安全。对违反规定者,实验室人员有权停止其实验。

   4、实验室内严禁吸烟。危险物品(易爆、易燃、剧毒、强腐蚀)要妥善保管,剧毒物品必须要有专人负责,制定专门管理制度。

   5、消防器材按规定放置,不得挪用。要定期检查,及时更换失效器材,保证正常工作状态。

   6、实验室的钥匙必须妥善保管,对持有者要进行登记,不得私配和转借,人员调出时必须交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将钥匙借给学生。

   7、一旦发生火情,要及时组织人员扑救,并及时报警。遇到案情事故,要注意保持现场,并迅速报警。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明事故原因。

   8、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在实验室过夜。节、假日需要加班者应写加班申请单,请实验室主任签字、系办公室同意后方可加班做实验,并必须有两人以上在场,以确保人身安全。

   9、若工作需要对仪器、设备进行开箱检查、维修,要经实验室主任签字同意才能拆装,并要有两人在场。检修完毕或离开检修现场前,必须将拆开的仪器设备妥善安排。

   10、实验室值班人员离开实验室以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关水、关窗、断电、锁门。

国际教育学院学生实验守则

 

1、进入实验室时应穿白大衣,按指定位置就坐。保持实验室安静、整洁,不得随地吐痰。不得大声喧哗及自行摆弄仪器设备。

2、学生在实验课前,应认真预习实验内容,上课时认真听教师讲解实验目的、要求、步骤及注意事项。

   3、实验前应对实验所需的仪器、药品、器材进行认真清点,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教师。

   4、公用仪器,用后立即放回原处,各组仪器未经教师许可,不得随意移动。

   5、实验时必须严格按照实验步骤进行操作,如实做好记录,积极思考、分析实验结果,按规定写好实验报告。

   6、爱护仪器设备,爱惜药品和实验材料。在实验中仪器如有损坏应主动向教师报告。凡因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仪器损坏的应照价赔偿。对于推卸责任、隐瞒情况者,给予严肃处理。

   7、废液、废纸、棉签等杂物不得倒入水槽中或随地乱抛,应倒入废液缸或垃圾箱中。

   8、实验完毕,应整理仪器装置,清洗器皿,搞好卫生,关闭电源、水源,并经教师检查无误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教师出国培训管理制度

为切实引进国(境)外优质教育资源,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规范出国(境)培训教师管理,促进教学质量全面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管理原则   坚持民主、公正、客观性原则;坚持重实绩、讲实效原则   坚持定性、定量相结合原则。

    第二条  考核内容  对教师出国(境)培训期间学习态度、学习效果进行全过程考核,着重于学习实绩。

第三条  考核方法  出国(境)培训期间,主要由国(境)外培训单位教学管理部门考评。评价由过程性评价和总结性评价相结合。过程性评价主要依据国(境)外培训单位教学管理部门每月考评情况,总结性评价主要依据国(境)外培训单位总评报告、我校总评报告。

第四条  考核细则

1、学习培训态度是否认真;执行培训纪律是否严肃,是否有无故旷课或经常性迟到、早退现象;主要时间和精力是否用于学习培训。

2、学习目的、要求是否明确;作业完成是否规范,书写是否工整;是否积极参加培训单位的教研活动;听课的节数是否达标;听课是否认真。

   3、 完成学习任务情况是否良好,学习基本目标是否达成;对讲授内容是否正确掌握;学习重点、难点把握是否到位;国外的教学方法、教育理念是否掌握。

   第五条   考核依据   国(境)外培训单位出具的反馈报告;受训教师的学习计划、学习日志、学习笔记、听课笔记、教研会记录等实证资料;回校汇报情况。

第六条  考核结果   总分100分,包括:国(境)外培训单位教学管理部门每月考评情况60分、国(境)外培训单位总评报告20分、我校总评报告20分。考核确定等级为优秀(90—100分)、良好(75—89分)、合格(60—74分)、差(低于60分)。考核结果与该学年教学质量评价、评先评优挂钩。

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派交换生到菲律宾EAC学习管理规定

 

为了使中菲合作项目能更好的深入实施,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每年将选拔优秀学生到菲律宾EAC交换学习,提前了解菲律宾EAC语言和专业学习环境,为下一步到菲留学打下基础。为保证我校学生在菲律宾EAC交换学习期间达到最佳学习效果,特规定如下:

1、南阳医学高等专科每年暑假期间派20个左右学生到菲律宾EAC交换学习一个月。

2、交换学习期间的学习计划由EAC负责制定,在学习期间要严格按照EAC的管理制度对学生进行考勤,学生不能无故旷课不参加学习培训。

3、学习结束,EAC对学生进行考试,考试通过才能发放EAC的培训证书。(不能通过EAC考试拿不到培训证书的学生在菲学习所产生的所有费用自行承担,南阳医专不再发放补贴。)

4、学生在EAC交换学习期间,由EAC提供学习、住宿等相关设施,并对交换生按本校学生进行全面管理。

菲律宾EAC

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

 

为维护我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加强教学管理,依法治教,增强全体教师、教辅人员、教学管理人员的责任心,在全校范围内营造一种以教学为中心的良好氛围,以达到杜绝和减少教学事故,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事故的类别、级别

1. 教学事故分类

根据教学环节主体和内容不同,将事件分为三类:(A)教学管理事故;(B)教学条件保障事故;(C)教学过程事故。

2. 教学事故级别

根据事故的性质及教学工作的影响程度,将事故为分一、二、三级事故。

各类教学事故级别划分表

类别

序号

事项

级别

教学管理

教材

管理

A1

在规定时间由于主观原因未按时完成教材预定工作,造成教材采购困难或无法到位的责任人。

A2

因工作失误,重订、错订、漏订、未能按教学计划发放教材者。

A3

未按教学管理工作程序而自编、自印、自订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并强行在学生中推销,造成恶劣影响者。

教学

管理

A4

各级管理人员未经正常审批手续,擅自修改教学计划者。

A5

虽已办理调课手续,但未及时通知教师或学生,导致老师或学生未能按调课时间到教室上课,造成教学秩序混乱者。

A6

因工作失误或准备不充分造成实验、实训、实习未按计划进行者。

设备或资料未经批准擅自借出或丢失,影响教学,导致严重后果者。

(二)

A7

因排课、安排考试不当,造成教室使用冲突,接到师生反映后又未及时解决者。

A8

1. 各级管理人员未按规定时间下达教学任务。

2. 管理人员擅自安排外聘教师上课、或擅自调整教学任务。

3. 各级排课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安排好课程导致停课者。

(二)


考试管理

A9

1. 考试命题、阅卷、报送成绩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者。

2. 因工作疏漏导致考试无法进行或整门课程必须重考者。

A10

1. 主、监考教师未按规定时间到岗(迟到10分种以内)、影响正常考试者。

2. 主、监考教师开考后迟到(10分种以上)、早退、考试中脱岗。

A11

1. 监考中聊天、吸烟、看书报杂志等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

2. 收卷不认真,造成试卷数与考场人数、监考记录不符等现象。

A12

考前故意向学生泄露考试题,监考教师暗示、帮助或协同学生作弊。

A13

试卷在印刷、分卷、传递、保管过程中因工作失误泄密的责任者。

A14

无原则处理学生考试成绩,或在评定、填写、呈报学生成绩中弄虚作假。

A15

工作不负责,错评、漏评、错登学生成绩,成绩单上交后差错率超过2%

A16

发现学生考试作弊行为,故意隐瞒不报和为其求情开脱者。


A17

1.教师或管理人员擅自更改学生成绩。

2.教师或管理人员丢失学生试卷,导致个别学生没有成绩。

3. 教师或管理人员丢失学生试卷,导致一个班(或多数人)没有成绩。

4. 教师或管理人员丢失统考试卷,导致学生的声誉严重受损。

A18

1. 因过失或错误录入成绩,造成混乱。

2. 因故意错误录入成绩,造成混乱。

3.擅自更改考试成绩或学籍。

A19

1.丢失个别学生成绩。

2.丢失一个班以上的学生成绩。


证书

管理

A20

1.故意出具严重违背事实的学历、成绩等各类证明证书。


2.过失出具严重违背事实的学历、成绩等各类证明证书。


A21

学籍管理员未按时录输入学生成绩。


教学

条件

保障

教学

场所

B1

值班人员未准时打开教室,影响上课、考试等正常教学活动者。


B2

未经教务处同意,擅自占用教学场所,影响正常教学活动者。


 

 

 

 

 

 

 

 

 

 

 

 

教学

过程

管理

 

 

 

 

课堂

教学

 

 

 

 

 

 

 

 

 

 

课堂

教学

C1

课堂上散布违背党的方针、政策的言论、造成严重影响者。


C2

上课或提前下课10分钟(含10分钟)以内者。


C3

上课迟到、早退、脱岗造成空堂10分钟以上者.


C4

未经正常审批手续,擅自改变上课时间、地点或私自请别人代课.


C5

未经批准,擅自停课或减少总学时.


C6

未按教学日历安排,将正常授课时间改为复习或自学.


C7

开学后两周内任课老师不上交学期授课计划


C8

上课时没有教案或讲稿.


C9

任课老师在教学活动中,不对学生行为进行认真管理,导致课堂教学秩序不稳,学生考勤不准,或学生出勤率低于70%.


C10

无特殊理由,实际教学进度与授课计划相差2%以上者.


C11

学期内不布置作业(含实验实训报告)或批改量少于规定的一半.


C12

讲课中不依据教学大纲要求,未经批准,较大幅度舍弃、变更教学内容(含实践教学内容).


C13

实验、实习、实训等实践性教学环节无指导书或任务书.


C14

品行不良、侮辱学生、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者.


C15

1.上课时手机未关、影响教学活动者.


2.上课时接听电话,造成严重影响者.


C16

没有准备好设备和材料、用具造成不能按时上课者(含管理人员).


C17

未安排课外辅导,或课外辅导不按时到位者.









注:凡教学活动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在表中未列入的,参照上述事故级别执行。

 

二、教学事故认定

在教学管理和教学过程中一旦出现事故,事故发现人或知情人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及教务处,事故涉及的系(部)会同教务处确认后,由责任人所在的单位填写《教学事故认定表》一式三份,事故确认表中应明确列出责任人和部门认定意见。责任人可以是一人或多人,但不得以部门集体代替。

事故确定在事故发生后两天内报送到教务处,并由教务处核定,凡被核定的教学事故分存人事处、教务处,并记入教师业务档案。    

三、教学事故的处罚

1.一级事故责任人,全校通报批评,扣除当学期课时酬金200元(无课时酬金者,从其工资或津贴中扣除),当年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两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取消评先评优资格;情节特别严重者,调离教学工作岗位(返聘、外聘老师扣除当学期课时酬金200元,视其情节予以解聘或不再聘任)。

2.二级事故责任人,全校通报批评,扣除当学期课时酬金100元,( 无课时酬金者,从其工资或津贴中扣除),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返聘、外聘老师扣除当学期课时酬金100元,相关系部对其进行警告)。

3.三级事故责任人,全校通报批评,扣除当学期课时酬金50元( 无课时酬金者,从其工资或津贴中扣除),学校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返聘、外聘老师扣除当学期课时酬金50元)。

4.部门自查自纠发现的教学事故只处理事故当事人,学校组织检查发现的教学事故,除处理事故当事人之外,按基扣除课时酬金的金额同时扣该部门所有领导各20%的津贴,该部分从课时酬金中扣除(无课时酬金者,从其工资或津贴中扣除)。

5.本单位累计发生三次以上(含三次)教学事故者,给予其主要负责人通报批评,取消该单位当年教学管理先进集体评选资格、个人一学期内发生2次三级事故记一次二级事故,一年内发生3次三级事故,按1次一级教学事故记,给以相应处罚(兼职教师若出现非管理类教学事故,按其业务所属教研室归属相关系部,若出现管理类教学事故,归属其管理工作部门)。

6.凡发生教学事故不按规定上报者,一经查出,将按情节给予知情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相应的处分。隐瞒不报教学事故,视其情节,按三级或二级教学事故处理。

四、申诉程序

事故责任人如认为教学事故认定不当或不公,有权申诉。申诉程序如下:、

1.当事故责任人接到正式的书面处理通知后,不服者三日之内应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诉理由,并同时书面向教务处提出申诉。

2.事故责任人所在部门接到申诉书一周内,及时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报教务处,由教务处根据事故责任人所在部门的复议,作出是否复议的决定,或将复议结果报主管校长审批后,由教务处通知其相关部门对事故责任人执行复议决定。

五、本办法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教师(含外聘教师、返聘教师、兼职任课教师)、教辅人员、教学管理人员和与教学相关的其他人员。

六、附则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南阳医专国际教育学院

辅导员、班主任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辅导员班主任是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指导者、组织者和实施者,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班级学生管理工作的直接负责人,是学生健康成长的人生导师和知心朋友。为了更加科学全面的管理,不断提升我院学管队伍总体水平,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2006年教育部令第24号),结合我院学生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辅导员班主任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思想政治素质好、觉悟高,具有较强的政治分辨能力。

(二)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工作,热爱学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勤勉敬业,情操高尚;具有强烈的责任心、使命感和奉献精神;讲求团结,顾全大局;服从领导,坚持原则,办事公道。

(三)具有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就业指导和咨询等基本素质,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调查研究、语言文字表达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身心健康,气质良好。

三、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职责

(一)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对学生进行三观教育、五爱教育和形势与政策教育,引导学生正确理解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增强学生维护安定团结的自觉性。

(二)以基本道德规范为基础,对学生进行公民道德、校风校纪教育,引导学生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以全面发展为目标,着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三)做学院领导的得力助手,认真抓好迎新、入学教育、劳动教育、学生军训、奖惩、毕业生教育、学生活动等各项学生日常教育与管理工作。

(四)抓好学风建设,教育学生明确学习目的,帮助其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以教室、宿舍、食堂为基础,教育学生做文明礼貌、诚实守信、健康自律的当代大学生;抓好安全建设,定期对学生进行各类安全教育。

(五)深入学生,保持与学生经常接触与思想交流,建立畅通的学生信息渠道,及时反映和解决学生在思想、学习和生活上的问题,教育督促学生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抓典型、树正气、反对不良行为,做好学生的稳定工作。

(六)有计划地安排和组织学生的时事政治学习和团日活动;经常参加学生的党团和班级活动,并时刻注重研究教育对象,深入分析,及时总结。党员辅导员班主任协助党支部、团组织指导所负责学生的党、团组织活动,做好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工作。

(七)指导学生广泛开展课外社会实践活动,通过活动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八)指导学生广泛开展文艺、体育活动,举办素质教育及心理辅导讲座,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负责学生的学年鉴定及评优工作;负责就业信息收集、毕业生就业指导及服务;做好学生的奖、助、贷、勤、免、补等方面的工作。

(九)做好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记录,建立学生管理档案,积累有关资料,开展学生教育与管理方面的研究,每学期向学院提交一篇学生管理方面的论文,并进行评比奖励。

(十)参加学校和学院召开的学生工作会、经验交流会、学习报告会、工作研讨会等,并如期完成组织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四、具体考核内容评定办法

项目

 核  内  容

标准分数

 定  办  法

主要负责人

分值量化

日常考勤

上班、开会、值班等考勤情况(按时上下班,按时参加学校和院内各种会议。认真值班,不脱岗。);工作时衣着、语言、行为得体,不在教室抽烟或酒后上班。

10

是否有上班迟到早退、开会迟到或旷会、值班脱离岗位、行为不规范等

学工办

上班迟到或早退一次扣3分,旷工的一次扣5分;开会迟到一次扣0.5分,旷会一次扣1分;院内抽查考勤迟到一次扣1分;值班擅自脱岗不能够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的视情节扣3-5分。衣着、语言、行为不得体扣3分,在教室抽烟或酒后上班扣5分。

班级日常管理

负责班级学生的日常管理(包括所管班级在纪律、卫生、公寓等日常管理活动)。

30

所管班级日常量化分值与排名

各主管教师

所管班级在纪律、卫生、公寓、各项活动等方面的班级量化成绩的30%。如此项中有被学校或学院通报批评者,一次直接扣除本项5分、3分等。

班级量化管理

所管班级学生获得校级证书或发表文章。

10

所管班级学生获得校级证书或发表文章。

各主管教师

所管班级学生获得校级证书或发表文章,分别增加班级和辅导员量化成绩3-10分。

学生学籍信息管理及档案整理工作

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做好学生学籍信息采集、核对、上报工作和学生档案完善、整理工作。

5

是否有错报误报漏报晚报

 

主管学籍教师

核对不认真,上报不及时每差错1人次扣1分。

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本班学生的档案整理工作,每晚报1天扣1分。

学生评优评先、奖助学金评选等工作

按规定时间和要求上报各类评优评先结果,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奖助学金、优秀毕业生等。

10

是否有错报误报漏报晚报

主管助贷教师

每晚报半天扣1分。审核后,发现1个不符合条件的扣2分。

专升本

认真做好学生专升本报名、成绩单办理发放等工作。

5

是否有错报误报漏报

主管专升本的教师

按规定时间和要求上报专升本推荐名单,通知不到位、上报不及时的扣1分。

就业

工作

做好就业教育、指导、培训和就业推介;及时进行就业信息的收集、核查、输机、上报工作。

10

就业率统计与上报

就业评估成绩

主管就业教师

完成学校的初次就业率(1分)和年终就业(2分)目标。初次就业率达85%以上,年终就业率达96%且抽查合格者得分,否则不得分。

 

实习

工作

做好实习教育、指导、培训;及时进行实习生的上报和指导。

1.配合校实践科完成学生的见习及实习的选拔和推荐工作。

2.及时掌握学生实习动态,配合实践科管理好实习生。3.及时完成校实践科交办的各类工作任务。

7

是否有未完成选拔,未掌握学生动态,未及时完成

主管实习教师

未完成选拔推荐工作扣1分。

未及时掌握学生实习动态扣1分。

未及时完成校实践科交办的各类工作任务扣一分。

学生党员发展

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做好学生党员的选拔、培训和指导;对发展的学生党员进行信息的收集、核查、输机、建档和上报工作。

8

是否有未完成推荐,未完成培训,未完成收集

主管党务教师

未完成选拔推荐工作扣1分。

未完成培训指导工作扣1分。

未完成信息的收集、核查、输机、建档和上报工作扣1分。

学费收缴工作

配合计财处积极做好学生学费收缴工作。

2

是否有漏收未收

辅导员办公室主任

学费收缴率低于90%的每班扣1分,高于90%的每高1个百分点加0.3分。

突发事件处理

 

 

 

 

突发事件处理要及时、到位。

 

 

 

 

 

10

是否能妥善处理事故。

主管纪律教师

所管班级出现突发事件(如打群架、罢课等),要迅速到位,妥善处理。未及时处理者每次扣10分。

学生心理健康

及时进行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有记录有成效。

3

是否准时召开活动

主管心理教师

每学期不少于5次活动,每缺一次-0.2分。

 

(一)考核细则

 目

 核  标  准

分数

 定  办  法

主要负责人

学风建设

加强学风建设,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不封顶

①每年组织的专业知识、技能竞赛以及期中抽考和期末考试中,按班级学生成绩分层次分年级进行评比,在各年级段排名前5名的班级,分别给班主任加量化分数5、4、3、2、1分。

②每年组织的专业知识竞赛和技能比赛中获得名次者,班主任加一分。

③专升本报考率。

④就业率。

教学

发表论文及课题项目情况

在校级以上报刊积极发表学生管理就业资助方面文章及科研立项和奖励。

不封顶

按国家、省、市、校级别,分别加4、3、2、1分(需班主任及时上报)。

学工办

参加各类竞赛

参加国家、省、市、校级竞赛,获得奖励。


按省、市、校级别,分别加3分、2分、1分(需班主任及时上报)。



所带班级学生在校内宣传平台(校报、网络、微信、微博)投稿被采用。


所投稿件达到班级人数5%得0.5分,6%-10%得1分,11%-15%得1.5分,16%-20%得2分。



所负责工作在学校评估工作中取得名次。


名次位于前三名加分,排名后两名减分。


征兵工作

按照班级人数比例,完成本班征兵任务。


超额完成征兵任务的班级按照每人次  元进行奖励,并且每人次加1分。


学生贷款及学费收缴工作

所带班级学生贷款率及学费上缴率


贷款率高的班级给予物质及量化分数奖励。学费上缴率达到100%给予量化分数奖励。


班级所获荣誉情况

所带班级获得省级、校级“文明班级”荣誉称号。公寓、纪律、卫生获一次流动红旗各加0.5分。


获得荣誉称号的班级给予班主任量化分数奖励。


班级就业率统计评比

所带班级学生就业率达到


根据班级学生就业率给予班主任物质及量化分数奖励。


 

(二)考核加分细则

 目

 核  标  准

分数

 定  办  法

主要负责人

学风建设

加强学风建设,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不封顶

①每年组织的专业知识、技能竞赛以及期中抽考和期末考试中,按班级学生成绩分层次分年级进行评比,在各年级段排名前5名的班级,分别给班主任加量化分数5、4、3、2、1分。

②每年组织的专业知识竞赛和技能比赛中获得名次者,班主任加一分。

③专升本报考率。

④就业率。

教学办

发表论文及课题项目情况

在校级以上报刊积极发表学生管理就业资助方面文章及科研立项和奖励。

不封顶

按国家、省、市、校级别,分别加4、3、2、1分(需班主任及时上报)。

学工办

参加各类竞赛

参加国家、省、市、校级竞赛,获得奖励。


按省、市、校级别,分别加3分、2分、1分(需班主任及时上报)。



所带班级学生在校内宣传平台(校报、网络、微信、微博)投稿被采用。


所投稿件达到班级人数5%得0.5分,6%-10%得1分,11%-15%得1.5分,16%-20%得2分。



所负责工作在学校评估工作中取得名次。


名次位于前三名加分,排名后两名减分。


征兵工作

按照班级人数比例,完成本班征兵任务。


超额完成征兵任务的班级按照每人次  元进行奖励,并且每人次加1分。


学生贷款及学费收缴工作

所带班级学生贷款率及学费上缴率


贷款率高的班级给予物质及量化分数奖励。学费上缴率达到100%给予量化分数奖励。


班级所获荣誉情况

所带班级获得省级、校级“文明班级”荣誉称号。公寓、纪律、卫生获一次流动红旗各加0.5分。


获得荣誉称号的班级给予班主任量化分数奖励。


班级就业率统计评比

所带班级学生就业率达到


根据班级学生就业率给予班主任物质及量化分数奖励。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并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责任

1、所分管的工作及所带班级出现重大责任事故,并负一定责任的。

2、重大活动组织不得力,责任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

3、不注意工作方法,与学生发生冲突,造成极恶劣影响的。

四、备注说明

1、每年年终各负责老师将每位班主任所管项目量化情况交学工办主任处。

2、本考评方案结果作为评选学年优秀班主任、先进工作者和优秀辅导员的重要依据。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此结果用于全系辅导员评比、年终考核、津贴发放(考核结果在80分以上者正常发放,低于80分者扣发个人津贴5%)。

 

 

 

 

 

 

 

 

 

 

 

 

 

 

 

 

 

国际教育学院班级纪律量化考评细则

一、上课(包括晚自习):迟到每人次扣1分、早退每人次扣2分,超过10人以上按集体迟到(早退),一次扣班级20分,旷课每人每节扣3分。凡迟到三次者,按旷课一节处理。检查时未到班而又未按规定时段内到检查人员处注销的均按旷课处理(凡前来注销者均应携带当节上课老师的签字)。事假超过7%,超一人扣0.5分,病假不扣分。未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未经批准而不上课者,按旷课处理。

二、课堂纪律和自习纪律:上课时间内不准做与学习无关的事,不得喧哗、睡觉、随意走动,不得公放录音机、MP3、复读机等,不得接打电话、发短信、用手机聊天和玩游戏,不得吃零食、下棋、打牌、织毛衣、绣十字绣、编花等,未经同意不得私自上厕所,违者每人次扣班级2分。秩序集体混乱扣班级10分,若被警告制止后仍不整改的班级通报批评,并加扣纪律委员3分。未经批准私自使用多媒体一次扣10分。

三、集会纪律:集会场所不得起哄、吹口哨、喧闹、吃零食、鼓倒掌等,违者每人次扣班级2分。秩序集体混乱扣班级10分,若被警告制止后仍不整改的班级通报批评,并加扣纪律委员3分。

四、仪表服饰和言谈举止:在教学区内女生不得袒胸露背、浓妆艳抹,男生不得穿背心裤头,不得穿拖鞋,违者每人次扣班级2分。在教室抽烟者,每人次扣班级3分。教室内有打架、酗酒等影响恶劣的事件,每人次扣班级5分。

五、学生会检查班级纪律时拒不配合的班级,每次扣班级20分。如有起哄、吹口哨、喧闹、鼓倒掌、顶撞、辱骂学生会干部者每人次加扣5分,并给予通报批评,严重者给予记过处分。冒名顶替者每人次扣5分。          

六、各班级应保持每周95%的出勤率,低1个百分点扣1分,高1个百分点奖1分。连续两周未扣分,且每周出勤率在95%以上的班级可评为纪律流动红旗,每获一次奖班级2分。一个月未扣分,出勤率在95%以上的班级评选为“纪律模范班”每获一次奖班级5分。在“纪律模范班”挂旗后两周内,班级发现违规现象的加倍扣分,仍能保持无违纪情况的,挂旗后的第二周末奖班级10分。

七、班级内学生因考试等违纪受处分者,扣班级相应分(同一事件,如旷课等,违纪行为已对所在班级扣分的,不再重复扣分):

(一) 警告处分每人次扣 15分;

(二) 严重警告处分每人次扣20分;

(三) 记过处分每人次扣 25分;

(四) 留校察看每人次扣30分;

(五) 开除学籍每人次扣40分;

八、纪律部所出结果不允许个人私自涂改、撕毁,凡违犯者一经查出,全系通报、并给予警告处分,连续上交六个月思想汇报。补充:凡个人量化分累计扣30分者,全系通报、并给予警告处分,填写违纪登记表,连续上交六个月思想汇报。

国际教育学院

学生公寓安保工作管理规定

1、报主管老师,延时上报者扣班级1分,不上报者,扣班级3分。晚10点以后归寝者按晚归处理,每人次扣2分。

2、晚10:40,仍未归寝者,按夜不归宿处理,每人次扣10分,对班级主动上报夜不归宿的,只扣除个人量化分数,若被学生会干部或老师查出的扣除个人量化10分外,另扣班级量化15分。对于夜不归宿者,初次发现给予警告处分,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3、若擅自在校外租房住宿,一经查出,上报学院,扣除个人20分,并给予相关纪律处分。

4、擅自留宿外来人员,发现一次扣2分,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处分;造成不良后果的,视其情节,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5、杜绝男女生互串宿舍,发现一次相关人员各扣10分。在宿舍内留宿异性或者在异性宿舍过夜的,扣除个人量化20分外,给予相关的纪律处分。

查寝期间,有串寝行为的同学扣3分,冒名顶替和被顶替者各扣15分并给与相关纪律处分。

6、私拉电线、使用电炉、电热杯、电熨斗、电热毯、热得快等违章电器和在宿舍内做饭、点蜡烛、燃烧物品,一经发现除没收相关器具、燃料外,每次扣5分;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处分。

7、因私拉电线、使用违章电器、做饭、点蜡烛、燃烧物品导致火灾险情的,给予记过处分;导致火灾造成损害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导致火灾造成严重损害和重大影响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8、在宿舍内故意向窗外摔瓶子、扔杂物或者敲盆打碗等起哄的,初次发现,给予警告处分,再次发现,给予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9、在宿舍内藏匿管制刀具、棍棒等危险物品者,一经发现给予记过处分,如引起严重后果的,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10、故意损坏宿舍内公共财产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处分;故意损坏宿舍内消防设施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对其他违反学生住宿管理有关规定,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因违规行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照价赔偿。

11、上课时间无假条而滞留宿舍者,除纪律扣分外,每人次加扣2分。

12、自行车未经许可而放于宿舍或楼道内每次扣2分。

13、不得擅自将本宿舍钥匙转借他人或私配其它宿舍钥匙,否则每人休息时间,在宿舍内高声次扣2分。

14、正常喧哗、吵闹或影响他人休息者扣2分。

15、严禁在宿舍区域内经商,违者每人次扣5分。

16、严禁在学生生活区酗酒,酗酒者不管是否造成不良后果,每人次扣2分。

17、不服从管理人员(含学生会干部)教育,顶撞侮辱管理人员者扣5分, 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18、宿舍及床位由学校和系里统一安排,全体同学应自觉服从安排,按要求住宿。私自调换宿舍者分别按私自外宿和留宿外人对待,按相关规定处理。

国际教育学院

生活部卫生检查评比细则

一、检查范围

教室、卫生区

二、值日时间

每星期一至星期五早上、中午、下午

三、检查时间

卫生区:早上7:00—7:30,中午14:20—14:30(夏天),13:45—13:55(冬天),周三下午4:50—5:00(夏天)4:30—4:40(冬天)

教室:晚上21:10—21:20,中午14:20—14:30(夏天)

13:45—13:55(冬天)周三下午4:50—5:00(夏天)4:30—4:40(冬天)

四、检查组织

国际教育学院卫生专干老师组织,由学生会卫生部参加检查、评比、统计,将当天检查结果报国际教育学院卫生专干老师并全院通告。

五、卫生检查评比内容及标准

(一)卫生区

1、 要求地面干净,无沙石、尘土、树叶、纸屑及杂物等,草坪、花篱墙内无树叶、杂物等,不合格者每项扣0.5分。清扫后的垃圾要及时入筒,否则扣1分。

2、 值日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清扫完毕,未完扣2分。为配合卫生部检查,须派1—2名值日生留守,否则扣0.5分。无故旷扫每次扣3分。

3、 垃圾外桶每天擦洗一遍,保证干净,内桶每天两次清理,保证不溢满。不合格者每项扣0.5分。

4、 劳动工具必须带回班级妥善管理,如遗漏,发现一次扣0.5分。

(二)教室

1、 地面及门窗:

(1) 地面、讲台及教室门前走廊:必须天天打扫、拖擦,做到干净无污水、纸屑和杂物堆放。不合格者每项扣0.5分。

(2) 门窗:前后门、窗台、窗框必须天天擦洗,窗台上不能放置杂物,不合格者每项扣0.5分。

2、 黑板及桌椅:黑板面、桌面清洁,桌椅摆放整齐,桌斗内无杂物,教学用品和学习用品摆放整齐,不合格者每项扣0.5分。

3、 内外墙壁及天花板:墙壁和墙裙四周保持洁白、无污点,无积尘及乱贴乱画现象,天花板无蜘蛛网等,不合格者每项扣0.5分。

4、 应专设不显眼的固定位置整齐摆放劳动工具,不合格者扣0.5分。

5、 教室未经检查而锁门者按未打扫处理,每次扣3分。

附:

1、 周三下午全校卫生大扫除,检查时间4:30—4:40,在检查时发现不合格的情况一律双倍扣分。

2、 奖励办法:参加突击卫生的班级每次可加1分。

每周评定颁发卫生流动红旗一次,获得卫生流动红旗的班级加3分。

3、 若有特殊情况,如上实验课、临时全班性活动等与其相冲突时,则须提前向生活部说明。上实验课时,应在教室门上写“实验课”以告知。

4、 若有辱骂校、系学生检查干部等行为的,扣班级量化5分,属违纪行为的交纪律部另作处理。

 

 

 

国际教育学院个人量化评比标准

一、纪律

(一) 上课说话睡觉玩手机者,经发现扣量化2分。

(二) 迟到、早退者扣量化分每人次3分,旷课者每人次扣量化5分;集会时应做到快、静、齐,迟到、早退者扣量化每人次3分,缺席按旷课扣分;辱骂、顶撞老师者扣量化10分。

(三) 请假者须在请假前一天找辅导员开好请假条,无假条无故缺课者,按旷课处理。(假条应注明请假人姓名、事由、日期天数以及辅导员签名;一月内请假8节课以上者扣量化5分;病假有医院或校医证明者,可不计入8节课之内)

(四) 凡受系级处分的(如通报批评等)每人次扣量化7分;受记过以上处分,每人次扣量化10分。

(五) 对于各班发生的先进事迹,好人好事各班委应及时报系团总支,经核实后,根据事情大小在量化管理中给予适当奖励。

(六) 班级干部工作主动性不强,积极性不强,工作组织能力不强,每次扣量化2分。

(七) 观看演出或竞赛时,不得起哄、喝倒彩,违者扣量化1-5分。

二、学习

(一) 英语四级考试通过者加量化10分,其他各类等级考试通过者加量化3分。

(二) 出现考试作弊行为,每人次扣量化10分。

(三) 获得系优秀加量化5分,校优秀加量化10分。

(四) 获得奖学金加量化5分。

三、卫生

(一) 地面有纸屑等杂物扣量化1分,未打扫者扣量化3分。

(二) 窗台、窗架不干净扣量化1分;窗户玻璃不干净扣量化1分(因安全原因清除不了的除外)

(三) 门面有涂写扣量化1分。

(四) 多媒体教学以及电视柜不清洁扣量化2分。

(五) 桌椅不整齐扣量化1分;桌斗内脏乱扣量化1分。

(六) 墙面不干净或乱贴乱挂扣量化1分;墙角有蜘蛛网,每处扣量化1分。

(七) 黑板不清洁扣量化1分。

(八) 随地吐痰者、不讲究班级卫生者扣量化1分。

(九) 获得卫生流动红旗的班级,给相应值日组每人加量化5分。

扣分以值日小组为单位,负责人加倍扣分。

四、宿舍卫生

(一) 床上卫生个人负责,不叠被子者扣量化1分,床单被套明显不卫生扣量化1分。

(二) 向窗外乱扔杂物、泼水等经发现扣量化3分。

(三) 牙具、脸盆、饭盒、毛巾等乱放扣量化1分。

(四) 干扰检查或对检查人员态度恶劣、无礼纠缠者扣量化3分。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五) 如果寝室在检查中被通报批评扣量化2分。

(六) 违反宿舍管理有关规定,不构成处分的扣量化1分。

(七) 地面脏乱有垃圾扣量化2分。

(八) 打扫工具摆放不整齐扣量化1分。

(九) 晚归者视情况扣量化1-5分,不归者每人次扣量化10分。

(十) 卫生检查中获得优秀宿舍每人次加量化5分。

五、文体活动

(一) 对校、系组织的大型活动、集体活动,积极参加的每人次加量化2分。

(二) 对参加校、系举办的大型活动中取得突出个人成绩者或团体,依次加量化3-5分。

(三) 参加市、省级各类活动,依次加量化3-5分。

(四) 参加班级活动每人次加量化1分。

(五) 在体育类活动中获得单项前三名者分别加量化5-3分。(破记录者加倍)

六、宣传工作

全体同学均可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向校、系报刊、广播站投稿,要求内容健康向上,能反应当代大学生思想道德水平,体现当代大学生心声,弘扬正气。如稿件发表在校级(3分)、系级(2分)的报刊、广播站上则在量化上加相应分数。

七、评分细则

各部分成绩所占基数分值比例如下:

纪律:20% 学习:20% 卫生:20%

宿舍卫生:10% 文体活动:15% 宣传工作:10%

以量化考核成绩为依据进行校、系内的各种评优评先、奖助学金的评定,量化成绩不合格者取消各种评优评先及奖助学金的评定资格。

 

 

 

 

 

 

 

 

 

 

 

 

 

 

 

国际教育学院学生团体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国际教育学院学生团体作为我院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的一个重要载体,在校园文化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为了健全和完善我院学生团体的管理体制,促进和保障学生团体积极健康的发展,进一步活跃校园文化生活,培养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的跨世纪的人才,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我院党、团组织领导下,由我院在籍学生负责组织,施行自我管理,学生自愿参加的学生群众组织均称为国际教育学院学生团体。

第三条 国际教育学院学生团体应在坚持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的基础上,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弘扬校园主旋律为根本宗旨,利用课余时间,创造性地开展理论教育、科技创新、文化体育等丰富多彩的活动,按照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要求,突出思想性、学术性、知识性、趣味性,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为同学的全面成才服务。

第四条 国际教育学院学生团体由院团总支统一管理。

第二章 国际教育学院学生团体的发起、成立和注销

第五条 国际教育学院学生团体的发起是由我院在籍学生(要求未受任何处分,课程不能有一门以上不及格)四人以上,基于共同的兴趣、爱好,有成立学生团体的意愿并向院团总支提出申请,不得成立跨院、跨校区、跨学校、跨地区的团体组织。

第六条  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1)成立申请书;(2)本团体的章程;(3)发起人简历及联系方式;(4)现有人数及资产。

第七条  国际教育学院学生团体的章程应载明下列事项:(1)名称;(2)宗旨;(3)经费来源;(4)组织机构;(5)负责人产生程序和职责范围;(6)成员的权利和义务;(7)活动内容、范围和基本形式;(8)其他必要事项。章程应与日常活动保持一致。

第八条  团体的成立,须经团总支批准后,予以公告,方可正式成立。学生团体的印徽、成员证件模本应提交院团总支备案。

第九条  学生团体在换届及更名时应向团总支递交申请,团总支将对学生团体的资产等方面进行审查备案,经批准方可进行。

第十条  学生团体的注销。学生团体自行解散,应当向院团总支申请注销。

第三章  国际教育学院学生团体的管理和监督

第十一条  学生团体有依据章程开展活动的权利。

第十二条 学生团体有独立行使内部管理职能的权利。

第十三条 学生团体应有专人负责管理经费。经费来源为会员会费、有关单位赞助等合法渠道收入,经费支出应有正规的发票,各项发票都应有经手人和审批人的签名。学生团体经费开销的账目应每月向会员公布一次, 学生团体帐目每学期报团总支第二课堂部审核一次。

第十四条 学生团体要本着“少花钱,多办事,不花钱,也办事 ”的原则,合理使用经费,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挪用经费,否则一经发现,即追查当事人责任。

第十五章 学生团体建立健全档案,档案包括以下内容:(1)章程;(2)组织机构籍人员组成;(3)会员登记表;(4)年度工作计划与总结;(5)新开展活动的文字记录及图片资料;(6)财务收支记录;(7)所办刊物的样本等。

第十六条 学生团体有配合院团总支、辅导员办公室工作的义务。

第十七条 学生团体应在不影响学校正常秩序和生活秩序的前提下进行各项活动,不得从事以营利为主要目的的活动。

第十八条 管理团体应对学生团体行使下列监督职责:

(一)监督学生团体遵守校纪校规。

(二)监督学生团体依照章程进行活动。

(1)学生团体应在每学期开学后三周内,将本学期活动计划上团总支。

(2)学期期末考试前两周之内将本学期活动总结上交团总支。

(3)学生团体每次活动前一周都应向团总支上交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活动。申请内容包括活动的目的、内容、方式、时间、面向范围、负责人、经费来源等。

(4)学生团体创办刊物须报团总支批准,刊物内容健康向上,紧紧围绕学校各阶段中心工作,积极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弘扬主旋律,要以介绍本团体活动、工作经验为主,商业广告内容不得超出刊物版面的30%,每期刊物都应该经第二课堂部审核后方可发行;每期发行量应上报第二课堂部;不得出版面向校外的各种刊物,特殊情况须报请系团总支批准。

(5)招收新会员,应将每届招收的会员人数上报团总支。原则上招收新会员应在当年国庆节假期后进行。

第十九条 争取企业赞助是指我校学生团体在举办活动过程中因缺乏经费,主动联系校外企业单位,以互惠互利为原则合作以解决资金缺乏问题。

第二十条 在年终综合评定中,通过考核的学生团体将继续活动,未通过考核者将责令停止活动,并施行末位淘汰制度。

第四章  奖惩制度

第二十一条 学生团体有下列情形的,管理机构依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停止活动、责令整顿甚至解散的处罚:

(1)登记申请中隐瞒事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2)违背团体章程、宗旨进行活动的;

(3) 在校园外造成不良影响的;

(4) 纪律涣散,组织无力的;

(5) 违反团体章程,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二十二条 院团总支对国际教育学院学生团体工作和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通报表彰,授予“优秀学生团体”、“学生团体活动先进个人”称号。

第五章  附

第二十三条 此规定由国际教育学院团总支负责解释。

 

 

 

 

 

 

 

 

 

 

 

 

国际教育学院学生操行量化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规范学生日常行为,培养学生文明的行为素质和高尚的道德情操,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系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定办法

学生操行成绩实行定量与定性相结合

1、定量评定:操行成绩每月评定一次,每学期汇总一次。以100分为满分。主要对日常行为、奖惩勤缺、活动秩序、思想品德、文明修养、团结友爱、生活作风等进行评定。

2、定性评定:学生操行评定分四等。

(1)90分以上为优秀(含90分)。

(2)80-90为良好。

(3)60-79为中等。

(4)60分以下为不合格(不含60分)。

二、评定原则

1、各班操行评定小组在综合评定的过程,应使思想进步、表现积极、遵守纪律、学习成绩好、行为习惯好的同学在操行评定中占优势。

2、各班评定出的优秀、良好比例均不得多于50%。系里对各班的量化结果应能在学生操行量化过程中得到体现,班级人均量化月评比在全系后30%的班级,该月操行不合格比例不得低于10%。

3、各班可以自行设定基准分,以此分数为基础加、扣分,最终按比例要求、分等次上报操行成绩。

三、实施措施

1、以班为单位,由辅导员、班主任负责实施。

2、在辅导员班主任主持下,各班应依据校系相关文件和各项制度,制订相应的班级规章制度和操行评定细则。

3、在辅导员班主任主持下,各班应以团支部、班委会成员为主成立操行评定小组。评定小组依据本班规章制度和操行评定细则进行综合评定。评定小组应每周汇总学生加、扣分情况,并在班内公布。

4、各班每月将评定结果报辅导员l 份留存,每学期汇总一次。

四、操行成绩的使用

1、凡学期操行评定达不到“良好”以上者,不得参加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等评选活动。

2、学期操行评定结果与奖学金挂钩。凡学期操行评定达不到“良好”以上者,不得享受学校学年度一、二、三等奖学金;四至六等奖学金学习成绩占 70 % , 操行评定占 30 %。凡确定为“不合格”者,不得享受学校年度奖学金。

3、辅导员、班主任要据实将学生操行评定情况写入学生学年鉴定表,装入学生档案。

4、对操行成绩不及格学生的处理:

①一学期总评不及格,视成绩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②累计两学期不及格者,停课接受操行培训,并给留校察看处分。

③累计三学期不及格者,给予劝退或勒令退学处分。

国际教育学院学生请假管理规定

一、学生请假一天以内者,由班主任审批;三天以内者,由辅导员审批;超过三天在一周以内者,由辅导员主任审批;超过一周在二周以内者,由院领导审批;请假条需报纪律主管老师备案。连续请假者,由班主任签字后报系主管领导审批、再报纪律主管老师备案,连续请假时间超过六周的学生需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休学手续。请假期满需按时到批假处销假或续假。

二、学生的请假手续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不能以找人带信或电话通知的方式请假,否则无效。特特殊情况者应由班主任出面进行办理。

三、请假离校的学生在考试期间应返校参加考试,确实不能参加者,应按有关程序办理缓考手续。

四、凡请假必须使用国际教育学院统一印制的《学生请假单》,其他均属无效。《学生请假单》应按要求填写,不得缺项,每缺一项扣班级0.5分。

五、学生病假必须持学校保健室或附属医院或县级以上医疗单位出示的诊断证明,且须附诊断证明在《学生请假单》上,否则扣班级0.5分。

六、各班级应严格控制请假人数,事假每周不得超过班级总人数的8%,每超1人扣班级0.5分。病假不限,但必须有符合规定的诊断证明。

七、《学生请假单》中的内容特别是批假期限一经填写,不得涂改,否则无效。《学生请假单》填写完毕后主单交纪律主管老师备案,副单交班级纪律委员处保存、备查。每周过期假条统一上交纪律部,每丢失一张扣班级1分。

八、校外住宿班主任,如遇学生特殊情况急需请假而无法到校批假的,由班主任联系值班辅导员代批假条。

九、《学生请假单》由国际教育学院统一发放,用完后及时找主管辅导员教师领取。

国际教育学院学生公寓卫生量化细则

一、基本内务要求及量化标准

(一) 墙面及天花板无污痕、无乱张贴、无蜘蛛网。(三项)

(二) 地面擦拭干净,无污物、积水及卫生死角。(三项)

(三) 便池擦拭洁净,无恶臭或异味。(二项)

(四) 宿舍内禁止私拉乱扯电线、电话线、乱拉绳索、乱挂衣物包裹、乱钉钉子。(五项)

(五) 床铺被子叠放整齐,床单、被罩、枕巾干净且铺放平展,床上无乱放衣服等杂物。(三项)

(六) 毛巾、脸盆、香皂盒、牙具等物品搭挂摆放统一整齐。(四项)

(七) 鞋子摆放呈一条线,空床上物品摆放整齐。(二项)

(八) 书桌、柜子擦拭干净,桌上物品摆放整齐,书籍上架并摆放整齐。(三项)

(九) 门、窗、洗脸池擦拭干净。(三项)

(十) 门口及门口两侧各半的走廊洁净无积水、无杂物。(二项)

(十一) 以上每不合格一项扣0.5分,超过三项按整体乱处理,整体乱扣5分。

二、其它相关规定

(一) 系里抽查中,被表扬的宿舍一次加1分。

(二) 一周被表扬三次的宿舍,给该宿舍加2分;一周表扬5次者,给该宿舍加3分;

(三) 在检查宿舍过程中,如有态度不好的宿舍扣2分,拒检扣3分;与寝室人员发生冲突的上报学院,并给予相关纪律处分。

(四) 宿舍未经检查就锁门的,集体扣3分。

(五) 早上在查寝过程中起床晚的扣2分,未起床的扣3分。

(六) 各宿舍不得私自换锁,必须换锁的,换锁后要及时更换公寓管理员处的本宿舍钥匙,抽查时发现换锁的以内务整体乱处理,扣5分。

三、内务检查办法

(一) 内务检查采用常规检查和不定时抽查的办法。

(二) 常规检查主要是指学生会宿管部组织的在规定时间、行的统一检查,不定时抽查主要是指校系各级领导、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会主席团及宿管部等在非正常检查时间进行的检查。

国际教育学院

共青团工作量化考核实施办法

为了加强我院团的基层建设,进一步增强团组织内部活动,推进团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正规化,依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章程》及学校团委有关规定,从我院共青团工作实际出发,制定本量化考核实施办法。

第一部分  支部建设

1、各支部在规定换届时间以外,需要调整团干时,应按照选举规则写出书面申请,经辅导员签署意见,报院团总支,经批准后方可进行调整,并将调整结果报团总支组织部。若支部不经批准,随意更换宣传委员或组织委员扣该支部2分;随意更换支部书记扣3分。

2、各支部每学年按计划发展新团员一次,不按期发展新团员的支部,少一次扣3分。团员发展必须按照《团章》第一章第四条规定进行。对于在工作中违反规定程序,对有关材料未加审查,造成工作失误的支部,一经发现扣3分。

3、支部在每学期开学后三周内制订出本支部学期工作计划并上报团总支,无计划扣3分,不按时上报扣1分。

4、“推优”工作每学期集中开展一次,各支部申请入党的团员人数,应达到本支部符合入党条件团员总数的50%,对于不按要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推优工作的支部扣2分;在工作中违反推优程序,不能公平、公正推荐候选人的,一经查出,扣该支部3分,并取消该支部本次推优资格。推优工作材料上报不规范、不完整、不及时的支部,扣1分。

5、团费收缴要严格按照《团章》及团中央《关于团费交纳和管理使用规定》要求进行,迟交一个月扣支部1分;无故半年不交者,扣该支部3分,少交每人每次扣0.5分,并按《团章》处理。

6、各团支部要做好材料上报统计工作,未按要求填报,统计失误扣该支部1分;不积极配合、不按时上报的扣2分。

7、对于院团总支临时分配的工作任务,各支部能够积极接受,圆满完成的给该支部加2—5分,对于拒不接受或敷衍了事的扣该支部2—5分

第二部分  会议考勤

8、由团总支召开的会议,迟到、早退每人次扣0.5分,缺席每人次扣1分。

9、由团总支组织的各种培训或政治学习活动,迟到、早退每人次扣0.5分,缺席每人次扣1分。

10、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者,需到召集会议的团组织负责人处请假,未被批准而擅自不到或离开者按旷会处理。每人次扣1分。

11、迟到、早退、无故不参加会议,在一学期内累计超过3次者,在年终各类评优中取消其评选资格。

第三部分  团日活动

12、团日活动每两周一次,定于每第二周周二,各支部在每次团日活动前周一向团总支提交本次活动计划,说明活动的主题、形式,超过规定时间扣0.5分,不交扣2分。

13、严格按计划开展团日活动,主题由各支部自主拟定或统一拟定。电教、户外活动每学期不能超过两次,团日活动检查将以各支部提供的计划为依据,主题与计划不符者1分,形式与计划不符者扣1分。活动开展较好者,视其效果加1—3分。

14、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举办活动,支部应在当周周一将申请交于团总支宣传部,并说明理由。支部无特殊情况或未被批准而不举办者,扣3分。

15、活动纪律差、次序混乱,扣1分,影响其他支部开展活动的扣2分。

16、支部不配合检查者扣2分,围攻、谩骂检查人员,造恶劣影响者扣5分,并追究责任人的违纪行为。

第四部分  文化活动

17、宣传稿件:广播站采用的新闻稿件,每篇为所在支部加0.5分;校报采用的稿件每篇为所在支部加1分;市级报刊采用的稿件,每篇为所在支部加3分,省级报刊采用的稿件,每篇为所在支部加5分;国家级报刊采用的稿件,每篇为所在支部加10分。

18、宣传栏:院团总支根据工作需要而制作的活动宣传板,各支部可根据自身条件申请承办,承办后不能按时完成任务者扣1-2分,按时完成任务视效果加1-3分;

19、文体活动:此类量化考核参照《中医系学生活动考评办法》,另行考评汇总。

20、志愿者服务:每支部每学期统一组织的志愿者服务活动不得少于3次,每少一次扣3分,多于3次的每多一次奖1分;各支部统一组织的志愿者活动由支部向系团总支志愿者服务部申请,批准后统一安排服务内容,时间一般定于周六、周日或节假日;经批准开展志愿活动而不按要求参加的不计次数并扣支部3分,组织不力或完成效果不好的扣1-2分。

第五部分  附则

21、本实施办法由团总支负责解释。

22、本规定即日起实施。

 

国际教育学院英语学习班管理制度

为规范国际教育学院英语学习班管理,促进优良学风的建设,使英语学习班学生能够自觉地利用课余时间进行英语学习,切实提高学生英语综合水平和应用能力,使英语培训工作做到专业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纪律考勤

所有学生应在每天早上7点前到达制定教室进行晨读,在每周一、三、五晚7点30前进入指定教师进行英语晚自习。迟到5分钟记为一次迟到,有3次迟到纪录或是直接迟到15分钟将被记为旷课。有5次旷课纪录者将被给予警告,有7次旷课纪录者将被给予严重警告,有10次旷课纪录者将被给予处分,有20次旷课将被淘汰出英语学习班。所有学生在早晚自习不得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所有学生自习课不允许请事假,如因生病需要请假需出具医院诊断证明。

二、学习考勤

学生早晚自习需完成指定的学习任务,由当日值班老师或学生干部进行检查。其中早自习为文章背诵,学生需按要求背诵指定文章的段落。晚自习为听力、阅读、写作专项辅导,学生需提前做好预习,认真听讲,及时完成作业。一周内累计3次早读背书不合格者将被给予1次警告,有1次未完成晚自习作业者将被给予1次警告。凡是有4次警告者将被淘汰出英语学习班。

三、激励措施

学院定期组织学习测试,对成绩优异者将颁发证书和奖品。对于学习认真、英语成绩优异的学生(通过英语四级考试、通过雅思考试、在校内外各类英语竞赛中获奖的学生),将可以优先选择实习医院、获得学院推荐到北京、上海、广州等地医院实习、就业的机会。

国际教育学院

学生资助工作咨询及投诉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学生资助工作行为,提高学生资助工作质量,实现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化,质量标准化,程序规范化,根据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院相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特制订以下工作制度:

一、咨询投诉受理部门、电话

部门:学院学工办            

负责人:赵老师

投诉电话:63526557

投诉网址:http://gjjy.nymc.cn/

投诉邮箱: yzgjjy@126.com

、咨询投诉形式

咨询投诉可采用口头、书面、电话、网上投诉等形式。涉及重大事件项的投诉,一般应采用书面形式。

三、受理内容

学生对学院学生资助工作执行不力,或学生工作人员在办理事项过程中存在的依法行政、服务质量、办事效率、业务能力、工作作风等方面问题的投诉。

四、咨询、投诉受理

学生资助管理人员接待咨询、投诉者要有礼貌、热情、诚恳,认真做好登记、记录;按办理原则及时提出拟办意见上报领导,并根据领导批示。

五、咨询、投诉受理时限

所受理的口头咨询、投诉,应马上进行调查,尽可能当天作出答复;一般书面投诉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对较为复杂并且需要做各方面调查的投诉,应在5个工作日内最初答复。

六、答复反馈

投诉处理完毕后应及时将处理意见反馈给投诉人。书面投诉必须书面答复,其他投诉以口头答复为主。

七、申诉处理

咨询、投诉人对处理意见不服的,相关部门要重新进行核实,并提出进一步处理意见。

八、资料备案

及时做好受理咨询、投诉事宜的办结备案工作,一切投诉资料由院学生资助专干辅助备案。

国际教育学院人事考核制度

 

为做好我院年度人事考核工作,根据我校年度人事考核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具体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为做好2018年度人事考核工作,对外交流合作处国际教育学院党总支结合部门实际,对2017年度人事考核办法进一步细化完善。现制订党总支2018年度人事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年度考核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载体,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从全面推进学校和学院事业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年度考核工作的重要性,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期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科学准确、认真负责地做好年度考核工作。

二、考核目的

考核工作是正确评价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和督促广大教职工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的重要措施,对于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具有重要意义。通过考核,激励和促进广大教职工进一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总结成绩,查找差距,明确方向,达到以考促改、以考促建、鼓舞士气、和谐共进的目的。

三、考核内容

以考核对象全年的政治思想表现和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分德、能、勤、绩、廉、学六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具体内容包括职业道德、目标培训、工作实绩、廉政自律、遵纪守法、教育培训等。考核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

   四、考核量化标准

采用百分制,所有符合学校文件要求的参评人员,从六个方面考核工作实绩。结合部门实际,专职教师和行管人员统一按以下考核量化标准执行:

(一)年度工作业绩满分100分,占总评60%

1.专业技术业绩(包括论文、论著、项目、奖励、专利 , 20分封顶

被SCI、EI、ISTP、A&HCI书面收录的论文8分/篇;被CSSCI书面收录的论文4分/篇。国家级核心期刊1分/篇,核心期刊0.8分/篇,国家级期刊0.7分/篇,一般CN期刊0.4分/篇。论文不含增刊、特刊、专刊、专辑、论文集等;个案报道、综述、科普性文章和篇幅短小的论文(少于1500字)不计分。

教材、著作第一主编3分/部,其他主编2分/部,副主编1分/部,编委(编者)0.6分/部。论著不含论文汇编、习题集、学习指导等。

项目:①完成科研、教研、工程项目,并通过鉴定或结项验收。不资助国家级6分/项,省部级5分/项,市厅级2分/项,校级1分/项;资助者按不资助的150%计(同一项目取最高级别计)。②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国家级6分/项,省级5分/项,校级2分/项。

奖励:科技成果奖、社会科学成果奖、教学成果奖:国家级一等奖9分/项,二等奖8分/项,三等奖7分/项;省、部级一等奖7分/项,二等奖6分/项,三等奖5分/项;市、厅级一等奖5分/项,二等奖3分/项,三等奖1分/项;校级一等奖2分/项,二等奖1.5分/项,三等奖1分/项。

专利:中国发明专利3分/项,中国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1分/项。

计分办法:独立完成者计相应分的100%;

2人完成者:第一名计相应分的70%,第二名计相应分的30%;

3人完成者:第一名计相应分的60%,第二名计相应分的25%,第三名计相应分的15%;

4人完成者:第一名计相应分的55%,第二名计相应分的20%,第三名计相应分的15%;第四名计相应分的10%;

5人完成者:第一名计相应分的40%,第二名计相应分的25%,第三名计相应分的15%,第四、五名计相应分的10%;

6人完成者:第一名计相应分的35%,第二名、第三名各计相应分的20%,第四、五名各计相应分的10%,第六名计相应分的5%;

7人完成者:第一名计相应分的30%,第二名、第三名各计相应分的20%,第四、五名各计相应分的10%,第六、七名各计相应分的5%。

2.学院建设业绩(35分封顶)

教学工作:

(1)教改教研论文:国家级每篇2分、省级1.5分、市厅级1分、校级0.5分;

(2)教改课题立项:国家级每项5分、省级3分、市厅级2分、校级1分;

(3)专任教师承担班主任任务者,每担任一个班班主任加0.6分。

学生管理工作:

(1)就业

就业率统计:7月1日初次就业率达不到75%,该项不得分,在75%-85%之间,该项得分为3, 85%以上,以实际就业率乘以5为该项得分。

9月1日离校后最终就业率达不到85%,该项不得分,在85%-95%之间,该项得2分, 95%以上,以实际就业率乘以4为该项得分。

12月31日年终就业率达不到85%,该项不得分,在85%-95%之间,该项得2分, 95%以上,以实际就业率乘以4为该项得分。

每次未完成任务者,每低于学校要求的平均值10个百分点,扣2分。

创新创业项目团队建设:在校级大赛中获得一等奖,项目指导老师加5分,二等奖项目辅导老师加3分;三等奖每项目辅导老师加2分。

就业创业论文课题研究:国家级每篇2分、省级1.5分、厅级1分、校级0.5分;

(2)资助

贷款覆盖率:贷款人数超过本班级人数40%加4分,每超过5个百分点另加2分,高不封顶。

贷款违约率:无违约率加3分,有违约率不得分。

资助工作研究:承担学生资助工作课题研究,结项后,国家级课题5分、省级课题3分、市厅级2分、校级1分;学生资助工作体系内工作人员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学生资助方面研究论文一篇2分、省级1.5分、市厅级1分、校级0.5分,公开发行著作一部2分。

资助工作社会宣传情况:学生资助活动被社会上的新闻媒体报道次数(含被教育部或省级学生资助网站、简报上专题报道)。国家级媒体报导1次得4分、省级媒体报导2次得2分、市级媒体报导1次得1分;同次活动报导不重复加分,且以报导级别最高的计分。

面向社会树立受助学生典型情况:挖掘并宣传受助学生自立自强、积极向上、回馈社会的典型事迹次数。国家级媒体报导1次得4分、省级媒体报导1次得2分、市级媒体报导1次得1分;同次事迹报导不重复加分,且以报导级别最高的计分。

(3)征兵

根据学校分配的征兵任务,我院根据各班男生人数占全院男生的比例,分配班级征兵任务。每走兵1人,班主任另加4分,以此类推。

(4)班级量化排名:全年所带班级量化分第一名加5分,第二名加3分。倒数第一名扣3分,倒数第二名扣2分

(量化分为班级人数除以最终所得分数,带多个班级者以平均分计)。

3.教学质量14

优质课14分,良好课10分,一般课6分,差课不计分。

未任课职工按12分计。

4.教学工作量10

专职教师中专业课、专业基础课教师(公共课教师)学年均完成288学时(308学时)及以上者10分,超过288学时(308学时)者,年均每超30学时加1分。

行管人员按10分计算。

5.荣誉6

经由对外交流合作处、国际教育学院推荐上报,通过竞争获得的荣誉(不含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拔尖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名师)国家级4分,省部级3分,地厅级2分,校级1分。

6.考勤10分

满勤10分,病事假累计一周扣1分,累计超过4周者不得分,1周以内不扣分;迟到、早退,每次扣2分,3次以上者此项不得分。有旷工现象此项不得分。会议、活动等签到5分,缺一次扣0.5分。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被通报教学事故者一票否决。

7.临时性工作5

根据职工参与临时性工作情况酌情给分。

(二)民主评议(满分100分,占总评40%)

其中领导班子评议占20%、群众评议占20%。按照投票打分(60分—100分)取平均值计算,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三位。

(三)补充说明

1.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在评选中全年综合考虑。

2.在学生评优评先中,被投诉反映并调查属实者一票否决。

3.由于班级管理疏忽、值班不到岗,未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造成学生伤残,一票否决。

4.因个人未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给学院整体工作造成严重影响者,一票否决。

以上未尽事宜,参照2018年度学校考核方案。本方案解释权归国际教育学院党政办。

国际教育学院优秀教师、优秀教育

工作者候选人评选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暂行)办法》(宛医专校[2011]78号)文件精神,公平、公开、择优推荐年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候选人,结合国际教育学院具体实际,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一、评选原则及范围

根据学校分配的名额,按照德能勤绩廉学、综合考评、业绩为重、优中选优的原则进行公开评选。

全体在编的专、兼职教师,凡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评价为优质课,且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科研工作量者,方可参评优秀教师。全体在编的行管工勤人员可参评优秀教育工作者。个人自愿报名,学院进行量化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择优推荐。

二、优秀教师候选人评选方法

采用百分制,所有符合“宛医专校[2011]78号文件”要求的参评人员,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考核。

(一)教学相关项目(满分100占总评60%

1.教学工作量(20分)

教师完成学校规定的每学年288学时者得20分,兼职教师学时计算方法按学校职称文件执行。多出部分不加分。学时量以教务处统计数据为准。

2.工作纪律(10分)

(1)无故不参加政治业务学习、教学教研活动,一次扣2分。

(2)院内开会、教研活动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

(3)请病假、事假,每缺席一次扣0.5分(婚嫁、产假、出差不计)。

工作纪律考核以学院会议或活动到场签到为准,最多扣10分,扣完为止,不再追加。无违纪者得满分(10分)。

3. 论文、论著、科研成果(30分)

(1)论文5分:被SCI、EI、SSCI或A&HCI收录,或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全文转载的论文4分/篇;在CSSCI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发表学术论文2分/篇。国家级核心期刊1.2分/篇,核心期刊0.8分/篇,国家级期刊0.7分/篇,一般CN期刊0.4分/篇。合著作者第一名计相应分70%,第二名计相应分30%。论文发表的刊物不含增刊、特刊、专刊、周刊、非学术刊物、论文集等。论文不含未被SCI、EI、SSCI和A&HCI收录的电子期刊论文。论文字数一般不少于3000字。除特殊要求(如中级职务)外,论文作者均限独著或第一作者。

(2)著作3分:正式出版学术著作、译著及省级以上统编、规划教材,第一主编3分/部,其他主编2分/部,副主编1分/部,编委(编者)0.6分/部。申报正高级学术著作10万字、教材6万字、译著12万字以上/部;申报副高级学术著作、教材4万字以上/部,译著8万字以上/部;申报中级2万字以上/部。著作和教材中没有注明本人编写字数的,按参编人数平均计算。著作、教材不含论文集、习题集等。省级以上统编、规划教材,应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教材立项的文件。

(3)项目、奖励、专利、新药22分:

①项目:a.完成科研、教改项目,并通过鉴定或结项验收。不资助国家级8分/项,省部级5分/项,市厅级2分/项,校级1分/项;资助者按不资助的150%计(同一项目取最高级别计)。b.完成教学工程项目,国家级8分/项,省级5分/项,校级2分/项。

②奖励:

科技成果奖、社会科学成果奖、教学成果奖:国家级一等奖12分/项,二等奖10分/项,三等奖8分/项;省、部级一等奖7分/项,二等奖6分/项,三等奖5分/项;市、厅级一等奖5分/项,二等奖3分/项,三等奖1分/项;校级一等奖2分/项,二等奖1.5分/项,三等奖1分/项。

③专利:中国发明专利授权3分/项,中国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外观设计专利授权1分/项。

④新药:9分/项。

计分办法:

主持人计相应分的40%(独立完成的专利计相应分的100%),第二、三名各计相应分的15%,第四、五名各计相应分的10%,第六、七名各计相应分的5%。

说明:各项得分均满分封顶。材料认定依据《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申报推荐(暂行)办法》(宛医专校﹝2017﹞104号)。上交材料时间界定:上一年的7月1日至本年度的6月30日止。

4. 荣誉(20分)

本学年工作中,本人在教育、教学技能竞赛或相关专业技能竞赛或评比中,获得校级以上奖励(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国家级8分;省级5分;市级3分;校级2分。

所指导的学生个人或团体在各类竞赛中获得等以上奖励。国家级5分;省级3分;市级2分,校级1分。

计分方法:一等奖按100%计分,二等奖按80%计分,三等奖按60%计分,优秀奖按50%计分。优秀党员、优秀辅导员(班主任)、年度先进工作者不再计分。(如参加赛事设立有特等奖,特等奖奖励参照一等奖执行,其余奖项依次按低一级奖励标准执行)。

本项最高分值20分封顶。

5.发表宣传学校、学院教学、学生管理稿件、论文(10分)

   (1)每撰写一篇教学教育或学管相关论文,国家级核心3分,国家级2.5分,省级2分,市厅级1.5分,校级1分(论文认定以学校认定为标准)。

(2)在报纸、网站或各种媒体每发表一篇与学院教育教学相关宣传稿件国家级3分,省级2.5分,市级2分,校级1.5分(同一宣传稿件取最高级别算分)。本项最高分值10分封顶。

6.执业资格考试、英语四级考试、专升本及出国交换、留学、就业:(10分)

(1)执业资格考试过关率纳入班主任及相关任课教师量化考核,与评优评先挂钩。对于担任执业资格考试班级的班主任、任课教师,执业资格考试通过率达到当年该专业国家执业资格考试平均通过率,每人记2分。有单科通过率的按单科计分,无单科通过率的按总通过率计分。未涉及执业资格考试班级的班主任、任课教师不加分。

(2)英语四级考试:每通过1人,所有英语任课教师及班主任各加1分。

(3)专升本报考:报考率达50%,班主任加1分;>50%以上,班主任另加1分;未达到50%不扣分。学生专升本录取率全校平均录取率记2分。

(4)出国交换、留学、就业,每动员出国1人,班主任加0.1分。

(二)民主测评(满分100占总评40%

其中领导班子评议占20%、群众评议占20%。按照投票打分(60—100分)取平均值计算,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三位。

按以上两方面的综评结果确定推荐人选。

三、优秀教育工作者候选人评选方法

一)工作业绩满分100分,占总评60%

1.学生管理工作(70分)

(1)就业(20分)

①就业率统计:7月1日初次就业率达不到75%,该项不得分,在75%-85%之间,该项得分为3, 85%以上,以实际就业率乘以5为该项得分。

9月1日离校后最终就业率达不到85%,该项不得分,在85%-95%之间,该项得2分, 95%以上,以实际就业率乘以4为该项得分。

12月31日年终就业率达不到85%,该项不得分,在85%-95%之间,该项得2分, 95%以上,以实际就业率乘以4为该项得分。

每次未完成任务者,每低于学校要求的平均值10个百分点,扣2分。

②创新创业项目团队建设:在校级大赛中获得一等奖,项目指导老师加5分,二等奖项目辅导老师加3分;三等奖每项目辅导老师加2分。

③就业创业论文课题研究:国家级每篇2分、省级1.5分、厅级1分、校级0.5分;

(2)资助(15分)

①贷款覆盖率:贷款人数超过本班级人数40%加4分,每超过5个百分点另加2分。

②贷款违约率:无违约率加3分,有违约率不得分。

③资助工作研究:承担学生资助工作课题研究,结项后,国家级课题5分、省级课题3分、市厅级2分、校级1分;学生资助工作体系内工作人员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学生资助方面研究论文一篇2分、省级1.5分、市厅级1分、校级0.5分,公开发行著作一部2分。

④资助工作社会宣传情况:学生资助活动被社会上的新闻媒体报道次数(含被教育部或省级学生资助网站、简报上专题报道)。国家级媒体报导1次得4分、省级媒体报导2次得2分、市级媒体报导1次得1分;同次活动报导不重复加分,且以报导级别最高的计分。

⑤面向社会树立受助学生典型情况:挖掘并宣传受助学生自立自强、积极向上、回馈社会的典型事迹次数。国家级媒体报导1次得4分、省级媒体报导1次得2分、市级媒体报导1次得1分;同次事迹报导不重复加分,且以报导级别最高的计分。

(3)征兵(15分)

根据学校分配的征兵任务,我院根据各班男生人数占全院男生的比例,分配班级征兵任务。每走兵1人,班主任另加4分,以此类推。

(4)班级量化排名(10分)

所带班级量化基本分达80分,加5分;第一名另加5分,第二名另加3分,第三名另加1分。量化低于80分不加分(量化分为班级人数除以最终所得分数,带多个班级者以平均分计)。

(5)执业资格考试、英语四级考试专升本及出国交换、留学、就业:(10分)

①执业资格考试过关率纳入班主任及相关任课教师量化考核,与评优评先挂钩。对于担任执业资格考试班级的班主任、任课教师,执业资格考试通过率达到当年该专业国家执业资格考试平均通过率,每人记2分。有单科通过率的按单科计分,无单科通过率的按总通过率计分。未涉及执业资格考试班级的班主任、任课教师不加分。

②英语四级考试:每通过1人,所有英语任课教师及班主任各加1分。

③专升本报考:报考率达50%,班主任加1分;>50%以上,班主任另加1分;未达到50%不扣分。学生专升本录取率全校平均录取率记2分。

④出国交换、留学、就业,每动员出国1人,班主任加0.1分。

2.教学相关工作(10分)

参照优秀教师评选计分方法

3.荣誉(5分)

经由对外交流合作处、国际教育学院推荐上报,通过竞争获得的荣誉(不含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拔尖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名师)国家级5分,省部级4分,地厅级3分,校级2分。

4.工作纪律(10分)

(1)无故不参加政治业务学习活动,一次扣2分。

(2)院内开会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

(3)请病假、事假,每缺席一次扣0.5分(婚嫁、产假、出差不计)。

工作纪律考核以学院会议或活动到场签到为准,最多扣10分,扣完为止,不再追加。无违纪者得满分(10分)。

5.临时性工作(5分)

根据职工参与临时性工作情况酌情给分。

(二)民主测评(满分100分,占总评40%)

其中领导班子评议占20%、群众评议占20%。按照投票打分(60—100分)取平均值计算,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三位。

按以上两方面的综评结果确定推荐人选。

四、评选结果上报

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候选人选定后,公示两天,接受群众监督、查询。

经公示后,院内确认候选人名单,以书面形式上报学校。

五、相关事项说明

1.本文所指的年度为上一年的7月1日至本年度的6月30日。

2.兼职上课的教师参评优秀教师,其学时数的统计方法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3.在评选学年,出现教学事故或受到学校通报批评者或学校督查科检查扣分的当事人,一票否决,不能推荐为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候选人。

   4.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候选人将根据学校分配的名额,由高分到低分择优推荐。中间有候选人退出时,依评选的名次递补。候选人必须按照学校要求呈报有关材料,因个人失误造成名额落空者,下一学年不得参评。

国际教育学院

关于学生评优评先工作的规定

为了更好地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充分发挥优秀学生的模范带头作用,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经研究决定,在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的基础上,开展学生评优工作。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评选项目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积极分子、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等

  二、评选对象

我院全体学生

三、评选条件及比例

(一)三好学生

1、评选条件

德育方面: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认真上好“两课”,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南阳医专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整年度无违纪现象;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热爱劳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校内各项活动,在文明校园建设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智育方面: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学习,有钻研精神,全学年无迟到、早退、旷课,本学年各科成绩全部及格,所学专业课程优秀,考试科目各科总分在班级前10%,综合测评在班级前10%。具有一定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有良好的专业素质。

体育方面:认真上好体育课,体育成绩达良好以上,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体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有健康的身心素质。

2、三好学生应从本班学生综合测评学年成绩前10%中评定。

3、三好学生名额应控制在本专业、同年纪学生数的5%之内。当综合测评成绩前10%名次内的学生本年度有出现补考科目或违纪,推荐名额可在测评成绩前15%的名次中推荐。

(一) 优秀学生干部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思想表现和道德修养,模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现象,热心为集体工作,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较好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且任职满一年的学生干部。

2、学习目的明确,学习刻苦努力,学年各科考试无补考,且学习成绩在班级排名中等以上,学年各科考试无补考,且学习成绩在班级排名中等以上,学年综合测评在占班级50%以上,学习成绩占班级50%以上,全学年无迟到、早退、旷课。

3、优秀学生干部的推荐名额应控制在学生总数的3%以内,担任校级学生干部的评选,不占班级名额。

(二) 积极分子

1、在思想表现、学习、劳动、文体、服务、创建文明校园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可评为积极分子。

2、评为积极分子的,学年各科成绩要及格以上且无违纪受处分,全学年迟到、早退、旷课不超过三次。

3、积极分子评选名额应控制在学生数的10%以内。

4、积极分子的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排名不能占到班级最后的10%。

(三) 优秀毕业生

1、在校期间无补考,无违纪受处分,且必须有一学年被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之一荣誉的方可推荐评选。

2、优秀毕业生评选名额不超过本班学生数的5%。

3、优秀毕业生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总平均分在班级的前5名当中推荐。

4、优秀毕业生评选要结合实习表现进行评定。

(四) 先进班集体

1、有政治思想素质好,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由朝气蓬勃、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勤学尊师、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学习成绩较好,补考成绩少;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保持良好的班级、宿舍卫生;全体同学能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班级体育合格率应达到95%以上;班级成员原则上没有受过处分。

2、先进班级体的推荐名额:系学生总数在400人以上的推荐2各班集体,400人以下的推荐1各班集体。

四、评选办法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积极分子、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要在个人总结,学年鉴定以及学年综合测评的基础上,经班级评议、提名、征得班主任、辅导员同意,签署意见送系里审查,然后报学生处审核,并在学校公告栏进行公示后,报院领导研究决定,最后下文公布。

   评选工作,非毕业班一般于新学年开学后进行,十月份完成评选,十一月份进行表彰,优秀毕业生评选时间安排在毕业学年的第一学期期末进行初选,结合第二学期的实习表现进行选定,毕业典礼时进行表彰。

 五、注意事项

   1、各院系要加强对评优工作的领导,尤其是辅导员和班主任更要把此项工作切实抓好。评选前要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做好有关准备工作,掌握好有关情况。如: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和各科考试成绩,以及以上两种成绩名列前茅同学的出勤情况,体育成绩,有否违纪受处分情况等,都要做到心中有数,以减少工作失误。

2、评选中要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原则,严格按照标准,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宁缺毋滥。要注意倾听师生反映,把评选工作置于师生的监督之下。如有不合格者,经查实即予取消名额。弄虚作假的,取消所有评优名额,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3、要加强对各类先进对象的跟踪调查,及时了解、反馈情况,以保证评优的激励作用和先进的模范带头作用。

六、举报途径

如果在评优评先过程中发现徇私舞弊、优亲厚友的情况,举报人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举报,举报人可以进行匿名举报。 通信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卧龙路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国际教育学院,邮编:473000。举报电话:0377-63526555/63526558。电子邮箱:yzgjjy@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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