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
根据河南省人社厅、教育厅、财政厅、民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17〕36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院2017年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求职补贴申请对象和范围
我院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2017年应届本、专科毕业生。
(一)所在家庭父(母)亲或本人正在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二)本人为残疾人;
(三)已获得2017学年国家助学贷款。
符合上述两个条件以上的,按一种情形申报即可,不得重复享受。
二、发放原则和标准
(一)发放原则。坚持诚实守信、自愿申请、学校评定、公平公正、分级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二)发放标准。按每人1500元,一次性发放。
三、申领发放程序
(一)个人申请。2017年3月27日—2017年3月30日,各班负责组织符合条件的2017届毕业生集中申请并认真、如实、完整填写《河南省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个人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就业创业证(统一办理)、身份证,享受低保或身有残疾或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证明(均为原件),于3月30日前报送409办公室夏老师处。上报附件纸质版(班主任签字签字)同时将附件2、3电子版发送至1529943475@qq.com。其中附件2《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明细表》中的开户行、银行卡统一使用入学时随录取通知书发放银行卡,以方便学校计财处及时转账。
(二)初审公示。3月30日—4月6日,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对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上报审核。4月15日前,就业中心将公示无异议的毕业生个人申请材料、校内公示名单、《河南省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明细表》(附件2)和 《河南省2017年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汇总表》(附件3),一次性集中报送至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月30日前,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有关人员完成最终审核工作,对经审核合格的资助人员名单,在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官方网站进行公布,同时向我市财政局提出核拨补贴资金的申请。
(四)资金拨付。市财政部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送的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资金可采取直补到人或经由学校转账等方式拨付,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给毕业生本人,于6月15日前将求职创业补贴资金拨付到位。
四、相关说明
1、附件1的正面应当如实、全面填写,逐项完善有关审查手续,并将本人的就业创业证、低保证(或残疾证或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的复印件,依序粘贴于本表背面。
2、就业创业证由学校到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办理,具体办理程序、办理时间另行通知。
3、照片统一为近期小二寸蓝底免冠
4、附件1中的县以上资格认定机构意见一栏中享受低保的毕业生家庭需到县以上民政部门加盖公章,身有残疾毕业生到县以上残联加盖公章,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到学校资助中心加盖公章。
5、附件1中的学校初审意见在县以上资格认定机构意见加盖公章后,系院加盖公章即可上报。
四、工作要求
希望各班要高度重视、明确任务分工,加强协同配合,严格按照申领程序和时间节点共同做好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全校师生监督。对相关举报投诉,就业中心将会同有关单位认真核查,对经查实虚报冒领求职补贴的毕业生,责令退回补贴资金,并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档案。
学院监督举报电话:0377-63526560、0377-63526589
校纪检监察室监督举报电话0377-63526317
校就业中心监督举报电话:0377-63526326、633526336
监督举报邮箱:nyyzjyk@163.com
材料报送地址:3号教学楼409办公室
国际教育学院
2017年3月27日
附件:
附件1、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附件2、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明细表
附件3、2016年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