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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大学生应征入伍激励措施

作者: 时间:2025-06-09 点击数:

在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学费补偿、贷款代偿、考研升学、就业帮扶等大学生应征入伍的政策措施的基础上,学校根据实际,采取如下优惠政策措施,切实引导和激励优秀大学生参军入伍。

1.学校授予应征入伍学生“优秀大学生”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2.学校对应征入伍学生统一发放200元/人标准的纪念品。

3.对与征兵工作有关又需要应征学生返校的,学校负责报销往返差旅费。差旅费被界定为:应征学生在体检、复检、政审、走兵等环节,往返居住地与学校或实习基地与学校的交通、食宿等费用,乘车为火车硬座车票和长途汽车票;集中住宿,统一报销;生活补助每人每天50元;其它费用以系(院)为单位审核,按财务手续报销后及时将费用返还学生。

4.新生和在校学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校保留其入学资格或学籍至退役后2年,学生退役后应及时复学完成后续学业,超过规定时间视为自动放弃继续学习资格。

5.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若执业资格考试有特殊要求的,退役复学后学校安排或自己联系完成毕业实习,实习后经考核合格准予毕业。

6.对成绩不合格不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应征入伍的,学校增加其补考机会,免收课程重修费或一年的学费,经补考后符合毕业条件的,学校准许其毕业。

7.退役复学学生,复学后当年综合测评德育分加10分。

8.退役复学学生,在评优评先方面优先考虑,在就业创业方面优先推荐和扶持。

9.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本人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它同层次专业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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