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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等级考试考生须知

作者: 时间:2011-12-01 点击数:

1.考生凭学生证、身份证和准考证提前30分钟,进入规定考场,对号入座,将有效证件放在考桌右上角备查。(无学生证者可提前准备由本系确认的证明材料或由校内准考证替代。)未带证件或证件不齐全者不准入场考试。

2.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携带规定的文具,禁止携带各种通讯工具、有储存记忆功能的电子工具、电子手表及任何与考试相关的资料。携带通讯工具者将被拒之门外,监考人员不再保管考生的通讯工具。

3.上午9:00、下午3:00以后,禁止考生入场。

4.考生领到试卷后,应清点试卷是否齐全,检查试卷有无破损、漏印、重印或错印等情况。若发现试卷有差错应举手向监考人员报告,请求调换试卷。

5.考生不得询问试题题意,若发现试题字迹模糊或试题有误,不得擅自询问其他考生,可举手向监考人员询问。

6.考生只能使用黑色签字笔和2B铅笔答题,且只能在规定区域内答题(CET将实行网上阅卷)。考生在答题前,应将姓名(必须与准考证上的名字相同)、准考证号(注意区分四六级与AB级准考证)、座号完整地填写在试卷指定的位置,字迹要工整、清楚。

7.考生若需草稿纸由监考人员分发,不准使用自带的草稿纸。使用过的草稿纸不得带出考场。

8.考试结束铃响,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反放在考桌上,待监考人员收卷后方可离开考场,严禁考生将试卷(答题卡)带出考场。

9.考生在考场内必须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传递物品、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偷看、抄袭他人答卷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使用通讯工具接受或传递考试信息;不准夹带、换卷或替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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