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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医专国际教育学院考场规则

作者: 时间:2012-06-13 点击数: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进入考场,要关闭各种通讯工具(手机等),并对号入座,学生不得擅自调换座位,将有关考试证件放在座位右上角。

2、考生进入考场只准带必需的文具用品或老师指定应带的用具,不允许携带任何物品和自备草稿纸等,带入的考试资料等物品必须在开考之前集中放置在指定地方。

3、考生迟到30分钟以上,不准进入考场,该课程以旷考论处。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者,必须事前提出书面请假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缓考;否则作旷考论处。开考后30分钟内不得离开考场。擅离考场后不得再次入场参加考试。

4、学生接到试卷后,应首先将所属系名称、专业名称、课程名称、班级编号、本人姓名及学号在试题纸规定的位置上填好,因错填或漏填而造成课程成绩错误由本人自负。

5、考生必须服从监考教师的管理,保持考场内安静。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考场秩序或干扰监考教师工作。有事向监考教师询问的,须先举手,但不得询问或试探与解题内容有关的问题。

6、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完成答卷。如发现偷看、夹带、交头接耳、递条子等舞弊行为和对协助他人作弊者,视共同作弊论,监考教师有权没收作弊学生该课程试卷,令其退出考场。教务处、学生处将参照学校《考试违纪处理办法》给予该生纪律处分。

7、答题完毕,将试题纸和答题册放在桌面上举手示意,经监考教师核对后才可离开考场;考试时间终止,应立即停止答题,经监考教师清点试卷数目无误后才可离开考场。拖延考试时间继续答题的考生,按考场违纪处理。试卷及答卷不得带出考场。

8、学生交卷后立即退出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高声说笑、谈论。考生交卷退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9、考生之间如发现有舞弊行为者或监考教师失职者,有义务向老师或教务处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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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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